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7-04-25 08:26:06 作者:编辑 来源:北京日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北京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2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2月12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和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上来。中央巡视“回头看”突出政治巡视,巡视的是市委和常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巡视的重点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是对北京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体现的是党中央对北京的指示和要求。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做好首都工作的重大契机。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整改落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合格答卷,让党中央放心、让全市干部群众满意。

二是从严从实从细制定巡视整改方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北京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38个专项,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了108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任务的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将这些任务落实到22家牵头单位,做到了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市委整改方案印发后,涉及分工任务的各区、各单位全部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各区局级单位始终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整改、全面提高”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梳理,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在健全制度机制上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以上率下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市委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郭金龙同志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落实负总责,蔡奇同志任副组长,姜志刚、张工、张硕辅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研究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市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于4月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落实全面从严”为主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整改落实。市委常委同志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责任担当找到症结,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市纪委常委会、市法院、检察院党组,各区局级单位党委(党组)也都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认真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推动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是坚持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在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边整改边推进,确保巡视整改尽快见到明显成效、看到实质性变化。特别是对中央巡视反馈明确指出的一些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如党政正职分设问题突出,干部管理制度不落实,局级干部私自留存因私出国(境)证件,市管干部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国企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高校党组织被“边缘化”,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公开通报违纪违法被处理干部数量偏少等,各相关部门、单位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以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已经推动一批具体问题得到了整改,见到了成效。市委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召开部署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电话督促、书面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情况,不断督进度、督成效,察责任、察作风,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确保整改任务尽快落实到位。

五是强化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市委深刻理解把握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强大合力。制定出台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对北京巡视“回头看”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巡视整改中汲取力量,全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力推动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着力解决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

2017年3月16至17日,市委召开十一届十三次全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时代课题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坚决破除思想上的纠结、行动上的彷徨和工作举措上的“小九九”,更加自觉地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出发来谋划和推动北京的工作,奋力开创首都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进一步加强干部轮训培训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研究阐释,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三周年主题宣传报道,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到千家万户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市委反复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关键是要落实到行动上,最终要看实际效果。市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在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城市副中心、治理“大城市病”、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筹办冬奥会等方面拿出更多的硬招实招,努力把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加强请示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等,及时向中央请示报告。加强考核、督查和问责,对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错误消极思想,工作举措上仍有“小九九”的干部坚决严肃处理,对落实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不力,敷衍塞责的严格追究责任。

2.加大对“小官贪腐”问题查处力度

一是对巡视组指出的案发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深入调查、及时处理。对时任怀柔区某村拆迁分指挥部相关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监管不力、失职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调查终结并移送审理。怀柔区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用章秩序。对“以奖代补”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调取审计报告,深挖问题,严肃查处。切实抓好海淀区某镇用征地补偿款兑付股权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村干部严肃批评教育,并指派区农经站逐项核查,采取入村、走访、查账等方式,认真分析问题发生原因,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方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专户资金科目调整,取消专户资金发放流转费,加强对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对通州区某镇动用征地补偿款用于装修奖励的问题进行调查,由各村将此项资金使用情况再次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并进行公示。(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微权力”腐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对问题多发频发的领域和部门,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重点查处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惠民资金管理、集体用地和集体资产租赁以及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肃责任追究。2017年1至3月,全市共查处“小官贪腐”82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治本。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街道(乡镇)、村(社区)、市直机关、“两新”组织、国企、学校等领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试点工作为基础,研究探索股份继承、流转及抵押担保机制,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大额项目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大额专项资金使用隐患。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相关部门及时移送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3.认真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同志身边干部用得多问题

一是对全市各区局级单位设置的正副局级“委员”以及违规设置职务名称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目前,市政府部门中有15个单位设置正副局级委员57人,其中正局级7人,副局级50人,另有兼职委员6人。

二是根据自查情况,集中开展清理规范。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等规定,撤销专职正副局级委员,全部改任巡视员、副巡视员,同时不再保留兼职委员的职务设置,于2017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取消正副局级“委员”职务名称设置。完善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局级非领导职务设置有关意见,明确设置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要求,提升局级非领导职务管理规范性、科学性。

三是加强对领导同志身边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关于《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关于〈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实施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贯彻执行省部级领导秘书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现职市领导和退(离)休正市级领导干部的机要秘书或秘书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严格把关,按照规定及时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

4.坚决治理“带病提拔”

一是认真开展责任倒查。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24名“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逐一梳理排查,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18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逐一审核甄别,未发现上述干部选任过程存在违规问题。针对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评修,提任后7个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2016年9月组建专项调查组,对其提拔过程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梳理李评修提拔任职过程,查摆分析产生“带病提拔”原因,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经过调查,李评修提拔过程中,任用程序比较规范,相关部门没有主观故意隐瞒事情真相的情况,没有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收受李评修利益的行为。但鉴于此事发生在我市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之际,为严肃干部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在2016年我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对时任区委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终止市管正职提拔程序,调离岗位。

二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抓好《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贯彻执行,向全市下发通知,要求有干部任免权的党委(党组)均要按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在选人用人各环节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双签字”要求,坚持纪检部门不反馈意见不上会讨论。完善组织部门与纪委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反馈意见的时限和类别。坚持举一反三,从深层次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考察方向、细化把关要求,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综合查询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干部监督信息,加强对干部的立体化管理。推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继续实行全员申报、全员核查。探索扩大规范范围,将市管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干部同步进行规范,实现市管干部规范工作全覆盖。坚持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组织措施,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探索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结合市委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5.认真解决村干部中有前科人员数量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情况。按照村“两委”换届“五不能、六不宜”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及受刑事处罚的时间年限长短、处罚事由轻重以及现实表现好坏等三项原则,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132人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

二是从严分类处理。把握从严原则,层层审核把关,对76名工作表现好、罪行比较轻微、处罚结束年限较长的人员,进一步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留岗继续工作,重点关注;对56名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率较低的人员,2017年4月底前通过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劝退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等方式进行调整。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候选人资格条件规定的密云区太师屯镇党委,由密云区委给予镇党委书记、镇长批评教育,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主管副镇长、民政科科长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巡视组指出的受刑事处罚人数最多的延庆区,责成延庆区委将区委组织部主管领导调离,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村级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全市村“两委”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掌握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总结基层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竞职、履职、辞职”承诺等经验做法,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工程,整体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力量,加强人员储备。强化区委抓乡促村工作力度,压实乡镇党委抓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

6.从严管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一是逐一甄别梳理。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150人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逐一甄别梳理。按照2017年2月8日中央印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干部提任时的查核比对结果、本人书面说明以及相关调查情况等,进行综合研判。

二是分别研究提出处理建议。经认定,对漏报行为情节较重的3人,进行诫勉2人,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后办理退休手续1人,其余人员因已进行过提醒函询或批评教育,此次不再追加处理。150人未如实报告行为信息全部收集存储到干部监督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为日后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为契机,对全市各区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同志500余人以及15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要求,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拟进一步使用的人选、因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查核的对象等,全部查核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10%的比例进行。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查核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干部的,对查核发现的问题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研究制定重大事项瞒报处理办法,对发现主观故意隐瞒不报的相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7.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2017年1至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05人,对29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坚持盯住“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新动向,从严查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等顶风违纪的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二是加大精简文件力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文件制定质量的意见》。制订年度重要文件制发计划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增减、更改发文计划内容,不得随意超越计划范围提请发文,进一步提高发文的计划性、科学性。加大前置审核力度,重点就发文必要性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审核把关,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不予发文,中央文件政策措施具体且无明确要求必须制定贯彻文件的不再重复发文,常规性分工方案、部门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等不再以市委名义发文。确需发文但内容相近、关联度高的事项,通过合并发文减少数量。强化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把关人”责任,在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发文数量、文件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切实改进文风,围绕行文意图,突出重点,精减篇幅,努力提高公文质量。

三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加强年度全市性会议安排和议题的统筹谋划和计划管理,严格会议审核报批程序,最大限度整合、压缩会议安排,最大限度减少临时性、全市性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时间,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确定出席人员,减少“陪会”“替会”。健全会议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督促检查,杜绝“文山会海”现象反弹。完善全市党政机关加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充分运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有的会议直接开到基层。目前,全市党政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已成为支撑各级政务部门召开会议、开展视频会商的重要设施,年均支撑各类会议召开120余次。

三、加强党的领导,把“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到实处

1.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切实抓好人口调控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完成好2016年人口调控目标任务。面对人口刚性增长压力,加强市级调度,压实属地责任。城六区对照全年调控目标,在疏解非首都功能、拆除违法建设、棚户区改造、地下空间整治、群租房治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细化任务清单。全市16个区均完成了2016年人口调控任务。全市常住人口增量、增速实现“双下降”,与2015年底相比增加2.4万人,增长0.1%。城六区常住人口实现由增到减的拐点,比上年减少35.3万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按照“人口调控不能就人口减人口,人要随着功能走,功夫要下在疏解和治理上”的思路,制定“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实施意见和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将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治理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联动推进,在全市开展拆除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开墙打洞”治理,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整治提升,疏解一般制造业和“散乱污”企业治理,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部分公共服务功能,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棚户区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等十个方面的专项行动。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2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较2016年计划目标下降3%。

三是加强常住人口和实有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建立“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月度进度通报,完善督查核验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各区、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强化专项任务主体责任,推进任务措施落实。设立市级“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导资金,支持各区开展专项行动和人口调控。

四是加强人口总量和布局的空间源头管控。做好城市规模、人口规模控制与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的统筹规划,实现人口总量、布局与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等相衔接,进一步降低城六区人口密度,夯实人口调控基础,促进人口在更大区域合理分布。

2.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

一是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再生水厂建设,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确保2017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5亿立方米。深化水污染防治,强化源头防控、溯源治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严格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

二是坚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格实行水影响评价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实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同比下降3%左右。

三是建立“河长制”,落实属地管理保护责任。出台《北京市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健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属地政府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保护机制。2017年底全面落实“河长制”。

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和执法监督。实现16个区环保督察“全覆盖”,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水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3.加强市级工作统筹协调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要求,研究制定市委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全面梳理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对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精简规范,该撤销的撤销,该整合的整合,该调整的调整。

三是切实抓好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其在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中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

4.着力改进规划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的指示要求。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重大问题,准确把握总书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下大力气治理“大城市病”、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抓紧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使新版的城市总体规划成为引导首都未来建设和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是切实提高规划审批服务效率。以规划和国土资源机构合并、职能整合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深化责任意识,梳理整合规划、国土工作程序,深化完善“两规合一”,探索“多规合一”路径,优化完善规划审批流程。推动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管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实现,从源头上提高审批效能。开展“责任建设年”活动,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加强与中央单位的工作对接,加大市、区重点项目排查和支持力度,切实改变“为官不为”的行为。

三是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人口“天花板”、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硬约束,制定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规划建设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市级控规调整审查小组和工作机制,组织制订《市控规调整审查小组工作规则》,加强对规划调整的监管和审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2014年以来涉及控规调整的中心城68个项目和新城6个地块进行逐个梳理,认真反思,推动问题的解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5.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由市文物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60多处文保单位,按照轻重缓急排序,逐个梳理安全隐患,细化台账管理,分类研提整改情况,做到“一处一策”,确保安全。对可移动文物,按照市属馆藏文物、央属馆藏文物、市文物公司管理的文物商品三类加强分类管理。对市文物公司管理的文物商品进行清库,最终形成账物相符、一一对应的账物管理体系,已完成51000件文物商品的建账录入工作。完善可移动文物管理长效机制,在城市副中心推进北京市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展示中心建设。

二是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水平。针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研究旧城整体保护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巡视检查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加强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督查,落实属地监管、文物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怀柔区箭扣长城修缮等主题性文物修缮,增强文物修缮的整体效果。编制“运河、长城、西山”三个文化带文物保护计划,正式启动有关建设项目。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舆论氛围。

6.规范文创园区发展

研究制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创园区认定,将符合条件的文创园区纳入规范管理。对全市文创园区进行调研摸底,梳理出文化属性不强、文化企业占比少的园区清单,重点对有关园区进行专项整治,对名实不符的,责令相关区取消命名,调整其功能定位。经查,截至2017年2月,巡视反馈指出的某园区第三期入驻企业165家,其中文创企业63家,占比38.2%,符合有关标准条件。完成市级示范园区建设若干意见和首批示范园区年度考核评估报告,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全市文创园区树立发展标杆,带动全市文创园区规范化、高端化发展。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会商研判、情况通报、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2016年度首都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在全市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切实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有效处置涉意识形态问题,正向引导和有效管理相结合,线上线下一体管理,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坚决防止错误言论在网上传播。对全局性重大意识形态问题,旗帜鲜明、主动担责。

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打造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新格局。加强网络意识形态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及时把握网上舆情走势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意识形态辨析引导,持续净化网上舆论环境。提高重大舆情事件的发现力处置力,避免出现大的网络意识形态事件。推进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党政机关网站的安全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技术管网能力。

三是加强重点机构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举旗亮剑,依法依规对违规的社科研究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在京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机构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四是加强网络自媒体管理。将市属媒体开办的重点新媒体项目纳入新闻阅评范畴,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摸清全市自媒体账号底数,分类进行清理。严格落实《市属媒体时政类公共账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日常自媒体内容监管,确保不出现政治性问题差错。

五是强化对市属新闻单位的管理。对2013年以来出现违反宣传纪律较多的两家都市类媒体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已约谈主要领导,责令整改。对其中一家已经停刊纸质版的媒体加强其电子版内容管理。修订《市属新闻单位重大违规报道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新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大违规台账记录,每季度以通报的形式公布违规情况及处理意见。建立新闻阅评反馈制度,对阅评发现的重大问题加强整改督办。将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舆论工作系列讲话及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编印成册,下发市属新闻单位,要求所有采编人员认真学习。举办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舆论工作系列讲话专题培训班、读书班,定期抽查各新闻单位组织学习情况。

六是严肃处理某报微信公众号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事件发生后即对事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责成相关单位再次进行整改,重新予以认定处理。

按照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结合巡视对北京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组织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北京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报告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5个方面、17个问题、50项整改任务。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整改情况。

8.坚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体会首都安全在国家安全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维护首都安全是履行首都工作职责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是我们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维护首都安全各项工作,切实形成维护首都安全的整体合力。

二是切实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成监测预警平台设计方案,推动横向部门对接、纵向上下互联,实现动态汇总、动态监测、动态分析、动态预警、协调处置、跟踪问效六大功能。

三是打好反恐防暴主动仗,严防发生暴力恐怖案件。加强反恐工作机制建设,及时组织召开反恐怖工作会议。加强反恐基础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出租房、地下空间、黑开场所的清理整治,研究完善了过氧化氢等易制爆化学品的管控机制,修订完善了邮政寄递、“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公共交通等13个重点行业防恐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反恐防范能力。加强反恐情报侦查工作,深入推进北京市反恐情报信息平台建设,核查涉恐线索。深入开展打击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加强社会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开展北京反恐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会同北京电视台,在全国首创《反恐怖主义法》电视知识竞赛,营造了多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强大宣传声势。进一步加大群众举报涉恐奖励力度,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反恐防恐工作的积极性。   

9.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一是严肃约谈2014、2015年度未完成执法任务的单位,督促履职尽责。弥补年度执法空白和弱项,2016年度执法计划检查570家单位,实际完成684家,检查执行率达120%。研究制定安全监察年度执法计划,确定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对人均执法检查量、人均执法处罚量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年度执法计划全部完成。截至2017年3月底,已完成231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执行率达44.6%。

二是签定《北京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执法检查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各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相挂钩,对安监系统执法工作提出硬性要求。加强执法检查提质增效,推动基层检查力量下沉,提高辖区检查覆盖面。定期通报各区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数据,督导各区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0.严肃问责发表不当言论有关责任人

对2014年在市委宣传部培训班上外请授课教师发表不当言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经核实,该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发表了不当言论,市委宣传部时任有关负责同志未及时制止,在总结点评中也没有作出正确引导,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市委宣传部主管领导,对此事件及调查情况没有及时上报,负有领导责任。已约谈授课教师,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市委宣传部负有领导责任的同志已进行组织调整,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调整岗位。

11.坚决肃清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一是深刻汲取吕锡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干部警示教育。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全市组织系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统一思想、坚定立场、划清界限、肃清影响。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对政治上不忠诚、廉洁上有问题、作风上不担当的干部坚决不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用实际行动肃清吕锡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选人用人公信力造成的损害。

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开展16区经济社会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调整工作。突出对干部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等指标的综合考评,强化对干部的正向激励,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衔接的配套制度,鼓励干部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加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统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四是加强与干部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听取对组织工作的意见,讲清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考虑,持续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始终将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引导全体组工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严格防止“跑风漏气”,增强干部工作公信力。

12.严肃处理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

一是对巡视组指出的某已被立案副区长作为换届继续提名人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给予该副区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正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强化“凡提四必”意识,坚持纪检部门不反馈意见不上会讨论。

二是成立专项调查组,对3名非中共党员被列为通州区“两委”委员推荐人选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问题属实,通州区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失误,对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通州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负有领导责任。责成通州区委组织部对上述相关人员进行诫勉,并通报相关情况。督促通州区委在全区范围开展集中整顿。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引以为戒,更加严谨细致地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推选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组织工作。

13.从严纠正党政正职分设问题

一是坚持自查和督查相结合,全面梳理我市有关单位“党政分设”情况。对巡视指出的市级单位党政分设情况,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甄别,分类处理。对各区区属部门中党政分设情况进行督查。截至2016年12月底,16区共有328家区直属单位存在“党政分设”情况。其中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282个,事业单位46个,最多的为通州区,涉及33家单位党政分设,全部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消化计划。

二是依法依规从严整改落实。按照依法依规、从严管理、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市级单位的党政分设问题2017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于16区存在的党政分设情况,逐一甄别梳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党政分设”情况,统筹整改、限时消化,2017年底整改消化过半,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发现和纠正“三超两乱”问题作为监查重点,对整改工作完成后再发现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巡视期间,中央组织部结合中央专项巡视对北京市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北京市换届风气进行了督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相关整改情况按要求向中央组织部另作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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