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严慧勇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志强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张志强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严慧勇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忠好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俞远来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晓雁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一、任命:
严慧勇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志强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张志强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严慧勇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忠好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俞远来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晓雁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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