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浩任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7-12-12 14:41:40 作者:编辑 来源:鹤壁日报

12月6日上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郭浩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桂玉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圳东、郭文涛、李玉家、张艾芳和秘书长樊举格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全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9人,实际到会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张艾芳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郭浩同志任职的议案;郭浩同志作供职发言。

经过讨论,在充分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后,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远游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郭浩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

随后,郭浩走到宣誓台前,面向国旗站立,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进行了宪法宣誓。

桂玉强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唐远游同志在市政府工作期间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和对人大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向郭浩同志履职代理市长表示祝贺。他说,市人大常委会要一如既往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积极把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力,共同推进鹤壁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希望郭浩同志积极支持人大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履行做出的承诺,在市委的领导下与全市人民一道,在新的时代做出新的业绩、新的贡献,共同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向人民交上一份优秀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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