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2017-10-16 14:53:09 作者:编辑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今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一则国务院任免消息,任命于春生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简历显示,于春生此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于春生同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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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定兴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79—1983年 解放军38642部队战士、班长

1983—1984年 待业

1984—1988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书记员(其间:1984—1987年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1988—1991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

1991—1994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科副科长、科长

1994—1998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贪污贿赂检察科科长、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95—1998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999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处级检察员)

1999—2001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1—2003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2003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2007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09—2005.01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7—2009年 北京市纪委副书记

(2005—2007年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9—2012年 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2—2013年 监察部副部长、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3—2015年 监察部副部长

2015—2017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2017.09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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