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蒋卓庆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弘强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
蒋卓庆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6-11-04 10:53:21 作者: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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