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苟仲文同志职务调整
2016-11-04 08:43:20 作者:编辑 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苟仲文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上一篇:甄占民任中央党校副校长 罗宗毅任教育长
下一篇:朱建平、张义全、杨春光任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