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胡尹庐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边学文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郭津生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鸿书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胡尹庐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边学文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郭津生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鸿书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一篇:马彦平任山西省大同市代理市长
下一篇:易佳良当选湖南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