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汤志平、李铭俊等人职务
2015-02-12 15:05:37 作者:王海燕 陈逸君 来源:解放日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全国人大统一部署,今年将建立并组织实施由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的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介绍,2015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包含年度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内容。其中,立法方面,2015年度安排正式项目12件,去年结转项目4件;安排预备项目8件,立法调研5项目。今年市人大将审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供用电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等。 今年的立法工作有八方面改进措施:法规规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利益调整问题的论证咨询机制;听取政协委员等社会各方意见机制;法规草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区县人大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在常委会会议上开展法规草案解读等。

在监督方面,今年将审议本市促进商业转型升级情况、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情况、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等报告,将监督调研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本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等。据悉,市人大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均通过代表网进行视频直播,向代表公开。有公民参加旁听的常委会会议,通过网络图文直播、视频直播或广播直播、电视录播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今年代表工作也有相应的工作创新机制:在乡镇人大设立代表联络室;全面推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推进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开展跟踪督办;组建代表专业小组;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分段处理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海同所作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和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部法规; 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史秋琴所作的《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部法规;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王治平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任命徐未晚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免去汤志平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铭俊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殷一璀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标志着常委会今年工作将全面启动。做好今年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勇于开拓进取,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能,更加奋发有为,更加自信、自觉地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为充分发挥人大在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作出新贡献。要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加强常委会层面的统筹,加强委员会层面的科学谋划,加强各委员会之间的协作,善于发挥专家力量和社会资源作用,善于汲取人大代表的经验智慧,善于争取区县人大的支持配合,确保常委会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强化质量导向、继续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立法工作流程,规范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程序,有针对性地加强委员会建设、做好代表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副市长赵雯、白少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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