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财政部纪检组出具干部提拔评优廉政意见321人次
2016-05-26 06:43:39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年一季度,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创新思路方法,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认真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动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采取约谈、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在1月份两次集体约谈财政部机关26个司局、15个部属事业单位和35家专员办负责同志的基础上,纪检组长莫建成先后约谈了财政部预算司、经济建设司等18个业务司局,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确要求,并带领由纪检组、财政部人教司等组成的督导组,对10家专员办和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落实六次全会精神进行了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实施综合监督的有效途径。结合社保基金会工作实际,纪检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司局级干部任职前向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征求廉政意见的办法》等三项制度;两次约谈社保基金会党组成员,集体约谈社保基金会司级以上干部;同时还采取参加党组会议和理事会、派员进驻办公、约谈以及对干部任职评优出具廉政意见等措施,切实发挥综合监督职能,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目前,对社保基金会的各项监督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突出政治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今年一季度,纪检组集中处理了信访举报65件。对干部提拔、评优出具廉政意见321人次、24个集体,对其中6人次、2个集体的评优资格出具否定意见;函询8人次;谈话提醒20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对专员办1名正处长级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了组织处理,免去其处长职务。一季度部机关廉政账户收缴各类违纪违规款项33.2万元。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执纪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党规党纪问题。对部属某企业原董事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免职,人事处长调离岗位、不再从事人事工作;对某专员办1名领导班子成员等7人收受礼金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开除党籍已由当地纪委做出决定),给予原专员(正司长级)降低基本退休费的处理,给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行政记过处分、免去职务,给予其他四名处级干部诫勉谈话;对部属某事业单位1名处长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为九级职员(相当于科员);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对有关业务司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醒,推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对上述3起涉及11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对其他5起相关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正在进行中。(驻财政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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