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对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结论进行通报
2016-01-13 11:25:59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对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结论进行通报的办法(试行)》。《办法》旨在促进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纪。

该《办法》针对三种情况,试行采取适当方式向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的办法。这三种情况是:经初核或谈话函询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经初核证实反映问题失实或被诬告并作出了结结论的;经谈话函询作出了结结论的。

《办法》同时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好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组织监督到位、当事人认识到位、班子成员警醒到位、关注者宣传引导到位。(山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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