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不落实主体责任就要挨板子
2014年119人被问责
2015-02-11 17:29:25 作者:李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4年,王庄镇发生6起村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6人因监管不力被问责,桃园镇发生11起村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7人因监管不力不到位被问责,房管局、住建局、水利局也有多人因履行责任不到位被问责,我想问问在座各位,作为各镇街、部门单位一把手,你们是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2015年你们将采取什么措施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月22日上午,山东省肥城市纪委会议室里,市纪委书记张莉正在与违纪问题严重单位的一把手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约谈。

2014年以来,肥城市纪委通过及时部署、签字背书、强化督导、严格考核、严肃问责,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市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领导、各牵头部门,明确主体责任目标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追责格局;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市纪委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纪委常委分层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其中市纪委书记与15个镇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32个重点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肥城市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按照“下级犯错、上追一级”的原则,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强化对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倒查。2014年以来,已有119人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受到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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