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责不力,一乡镇两次"挨板子"
2015-06-08 09:47:04 作者:陈金来 通讯员 秀继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的党政班子成员,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两次多人被问责,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东峤镇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党政班子成员两次多人被问责?6月5日,记者带着问号,来到秀屿区纪委寻求答案。

秀屿区纪委干部告诉记者,东峤镇从2013年11月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有13名镇、村干部因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尤其是镇武装部原副部长朱文涛、镇综合执法队原队长傅人杰、下房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文桂、铁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新苍、魏厝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魏金星等5人,因受贿被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镇党委书记黄金华疏于监管,致使直接管辖内的多名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秀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林元春介绍,2014年9月,区纪委针对东峤镇的有关腐败案件启动“一案双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镇党委书记黄金华进行问责,给予黄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免去其镇党委书记职务。

那段时间,我夜不能寐,认真反省。担任镇主要领导后,我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往往是开会部署多、检查督促少,思想上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提起被问责一事,黄金华后悔不已。

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好队伍。落实‘两个责任’,是一项‘硬邦邦’的政治纪律,来不得半点松懈。”林元春表示。

对时任东峤镇党委书记黄金华的处理,在当地产生强烈反响。秀屿区笏石镇党委书记朱正扬说:“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作为党委一把手,一定要把主体责任担起来。”

今年2月,秀屿区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中,东峤镇再次被“盯上”:该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4年违规向镇干部职工70人发放春节值班补贴3.5万元;2014年底,该镇将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食堂等修缮改造工程违规拆分成15个项目,并直接指定4家公司进行施工,规避招标投标制度。

对此,秀屿区纪委对上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坚决查处——东峤镇时任镇长翁忠新、镇党委副书记黄丽红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黄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镇政府主要领导,我没有认识到发放春节值班补贴违反了财经纪律,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翁忠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对于黄忠的处理,区纪委领导认为:“在第一次问责中,有部分镇、村干部的案件由镇纪委组织查处,后来在区纪委介入查办中,镇纪委也积极配合,所以没有追究黄忠的责任。但黄忠对东峤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规避招标投标行为没能制止,且事后未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存在监督缺失,应受到问责。”

新到任的东峤镇党委书记陈志平表示:“乡镇党委、纪委要特别盯紧镇、村党员干部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尽心履责,才能挑起落实‘两个责任’的重担。”

秀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奋强对记者说:“纪律面前无小事,顶风违纪或执纪不严,都应该列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问责让纪律更具刚性,使不逾矩、不违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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