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正风反腐“施工队”
——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纪实
2015-04-16 09:10:46 作者:张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所属企业润海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想到,因7天内乱收费4752元,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便“盯”上了他们。

深圳海关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和监管工作的副关长也没有想到,查清乱收费问题后,驻署组局建议总署党组对其进行了责任追究。

既紧盯违纪违法案件,又督促主体责任落实。2014年以来,驻署组局积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谁搞腐败就让谁付出惨痛代价。

抓手实——

深化“三转”,不断强化主责主业意识

“关键是不要再去做监督执纪问责以外的事,该转的转、该交的交。”2015年1月22日,海关总署召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巡视组长)座谈会,驻署纪检组长、总署党组成员胡玉敏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三转”,突出主责主业,当好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施工队”。

突出主责主业,首先要剥离副责副业。

2014年以来,驻署组局将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管理、纠风综合协调、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等7项任务移交给总署有关主管部门主抓。将驻署组局承担的总署办事机构从7个减至2个,参与的总署议事机构从25个减至9个。

“优化内设机构职责后,组局直接从事执纪办案的人数从9人增加到15人,增长了66.7%。”驻署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杨青录介绍说,这大大增强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力量。

在剥离自身副责副业的同时,驻署组局还部署各直属海关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海关纪检监察机构承担办事机构和参与议事机构清减比例超过六成,直接从事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工作的人数增长了四成。

“突出主责主业,清理议事机构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将工作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并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杨青录告诉记者。

坚持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京报告工作和约谈制度;改进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报告年度工作的方式,实行量化考评,实现考评结果与考核任免奖惩挂钩……驻署组局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并传导监督责任压力,制定了15项举措。2014年,组织8名同志进京报告工作并进行约谈,着重督促其聚焦主责主业。

盯得紧——

对腐败行为和“四风”问题零容忍,露头就打

2014年8月19日,一则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上海海关原副关长卞祖耀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

除卞祖耀案件外,驻署组局2014年还对3名署管干部立案审查,并严肃查处了个别基层单位的执法腐败窝案。

“去年全年,海关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4起,涉及159人,立案数同比增长34%,涉及人员数同比增长21.4%,其中自己发现并查处的占80%以上。”杨青录告诉记者,海关自主发现和查处问题的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而这既得益于海关纪检监察机构有线索必核实、有案件必查处、有贪腐必惩治的决心,也离不开办案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办案威慑力。海关总署从去年4月开始,在上海、青岛、黄埔海关启动试点,将问题线索上报范围扩大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完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向驻署组局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制度。2014年,驻署组局主要领导和试点海关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初核问题线索179件,同比上升62.7%;立案18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同比增长100%。

——拓展线索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一案双查”、网络举报“五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和机制,建立起与总署党组巡视组、海关督审、稽查部门和驻质检总局组局、海关武警执勤部队互通互移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

——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祸。发现署管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采取函询、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或者建议调整岗位等多种方式,防患于未然。

在以零容忍态度,真刀真枪惩治腐败的同时,驻署组局还从实处用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多次组织“廉洁过节”和“公车管理”等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12起19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并公开曝光。(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2014年,全国海关会议同比下降75%,因公出访团组同比下降20%,停建8处楼堂馆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8.2万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426.52万元。

敢担当——

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落实‘两个责任’还不深入、不到位;执法领域特别是查验、稽查和缉私岗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多,个别单位局部小环境恶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

2014年底,驻署组局通过实地了解、座谈研讨、约谈、听取案件汇报等多种方式,综合研判海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向总署党组提示了6个方面的重大风险和问题。

据了解,驻署组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除探索建立起重大风险提示机制,推动海关总署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外,还坚持年中、年底两次督促总署各部门反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将办案、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源头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海关和总署职能部门,督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驻署组局还坚持每年年中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抽查,年底组织直属海关单位领导班子以及每位成员自查填报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情况,既量化考核指标又要求提交典型实例,还点名道姓通报情况。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关键在强化问责。

驻署组局建立起对违纪违法案件逐案督促追究领导责任的机制,对履责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坚决实施责任追究。2014年,建议总署党组严肃追究了3名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督促各直属海关单位党组(党委)严肃追究了7个处级领导班子、36名处科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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