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各级派驻机构深挖案源 发现一大批有价值线索
2015-01-19 15:38:17 作者:邱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整合力量,转变体制,贵州市、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管,一年立案2700余件

——“派”出力量 “驻”出活力

1月11日,记者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纪委见到州第三纪工委书记龙新林时,他正组织调查组的同志对扶持微企发展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研究。

该州自2014年10月开展这一专项整治活动以来,仅两个多月时间,就发现问题线索217条,查处了州工商局副局长袁勋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25万元等一批案件。

与以往常常被驻在单位日常事务‘缠身’,或派驻纪检干部不能、不会办案不同,黔东南州第三纪工委的同志去年一年都在忙‘正事’——信访线索排查和查办案件。”龙新林告诉记者,这是他们的新常态。

与黔东南州一样,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都是如此。

据统计,该省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去年一年共立案2775件,同比增长125.06%。这是贵州在全省市、县推行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催生出的巨大活力。

聚指成拳,整合办案力量

龙新林之前曾担任过州纪委派驻州交通局、州环保局的纪检组长。作为“纪检组”到“纪工委”转变的亲历者,龙新林感触颇多:过去,既是纪委派出的“监督员”,又是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担任“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总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工作放不开手脚,几年没有办过案”。

曾任派驻纪检组长的纳雍县第六纪工委书记余祖琴也有同感:“在部门党组的领导下工作,又要去监督党组的决定,既不便监督,也不敢监督。”

对此,贵州省按照“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原则,于2012年下半年将市、县3755个纪检组、监察室整合为50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由上级纪委选任,领导所辖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开展工作,“同体监督”变为了“异体监督”。

我们明确了派驻干部的任免使用和检查考核均由上级纪委负责,将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总数近1/3的派驻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支执纪办案的新生力量。”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县派驻机构统管的基础上,该省从2013年开始试点,由县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分别联系指导各乡镇,实现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资源整合。

聚焦主业,深挖案件线索

织金县第五纪工委书记张曰祥负责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执纪监督,同时负责联系三个乡镇纪委。每次走访,他都会向群众赠送印着其职责及手机号码的卡片。

像这样的小卡片,该省每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都会随身携带。

群众了解了我们的工作职责,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张曰祥说,周末或深夜接到举报电话已是常态。

该省各级派驻纪工委一方面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举报、监督,一方面主动出击,深挖案源。

安顺市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438个,发现案件线索45条;黔东南州开展“地网行动”,发现案件线索36条;毕节市通过专项治理,发现案件线索65条……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开展各类检查39357次,接到信访举报12399件,发现了一大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该省各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还根据各单位实际,先后制定涉及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线索管理和上报、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培训指导,提升办案能力

有了案件线索,提升办案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

我们一方面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组织各类派驻机构业务培训班,一方面要求各级纪委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办案指导,比如纪委可调度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联动办案、平行派驻机构之间协同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等,变‘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该省要求各级派驻机构要强化向派出机关负责的意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变“被动办案”为“主动出击”。

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为违纪违法者奔走说情、开脱罪责的,坚决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贵州省各级纪委已约谈办案不力的派驻机构负责人340人次。

改革激活一池春水。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以来,贵州省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立案4544件,结案3536件,党纪政纪处分3210人,移送司法机关409人。

下一步,省纪委将全面推进向省一级党委和政府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同时,进一步创新机制,深化省级派驻机构统管。”贵州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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