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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再发通知为“节日防腐”重锤劲敲
2014-01-02 07:28:32 作者:林伟 来源:人民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7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12月28日 人民日报)
应该说,中国人的礼尚往来在节日表现得最为典型,利用节日为掩护搞腐败也最容易得手。正是这种“便利”,让逢年过节成为腐败现象的多发期和易发期。平日里,虽然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经得住考验、经得起诱惑,但总有一些“免疫力”较弱的人容易感染上“节日病”,滋生“节日腐败”,从已被查处的违纪党员干部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节日病”给他们带来的现实危害。
所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提倡过廉节,严禁八个禁止,这无疑是在提醒和保护党员干部,是一支政治清醒剂,为“节日防腐”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然而,回过头来,这种“节日防腐”的警钟,可以说是年年敲,许多地方逢年过节,都会照例出台一些‘四不准’、‘五不要’之类的禁令。可以想像出,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一些蠢蠢欲动之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然而,虽然是“佳节年年过,警钟岁岁鸣”,却仍有一些人经不住诱惑,在“年关”落马。究其原因,就在于“严肃处理”的力度不够,令行贿受贿双方都产生了较强的“抗药性”。
事实也证明,反腐倡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警钟长鸣。逢到节日这种反腐败的关键节点,更要敲响警钟。但是,我们也不能指望发一个通知就能杜绝“节日腐败”,就没有人收红包了,就没有人奢侈浪费了,就没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了,这是不现实的。
所以,治理“节日腐败”必须要从源头上反腐,从治本入手。要立足于制度建设,关键是要加强权力监督机制,让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用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来保证遏制“节日腐败”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的落实。这样,党员干部过节才不会象过关那样杀机四伏。如果仅仅要求党员干部自律,靠腐败分子自己去自律、自警、自重,无异于与虎谋皮。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中央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既是“节日反腐”的需要,也是再次在以极其严肃的形式向全党传递出作风整治的强硬姿态:严肃查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所列举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这如同重锤劲敲,凸显了反腐倡廉工作正逐步向细节方面深入,更加注重党员干部小节方面的管束,也意味着在预防、监督与惩处三点支起的反腐倡廉体系中,监督更加落实,惩处更加给力。在这种形式下,如果还有谁敢于顶风作案,那么,等待他的必然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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