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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只值50元?政府社会应更大方
2013-09-10 14:27:34 作者:温国鹏 来源:法制日报

95日晚11时许,佛山一女子跳江自尽,因河堤高3米多,数十围观者无法相救,最终流浪汉廖先生冒险跳入水中,将女子救到河边。因为救人,廖先生的右脚脚心被玻璃碎渣扎破。被救女子老公给了50,让他买药打车(99日《南方都市报》)

救人一命,还为此划伤了脚,获救者家属竟然如此抠门,只给了区区50元钱,无怪乎惹得网友口水齐喷、板砖乱飞。的确,站在道德的角度,我们很容易对获救者家属进行口诛笔伐,可问题是,网友之所以围观,并不是仅仅为了痛快痛快嘴,我们更想知道的是,做好事究竟能换来什么?说得更明白些,当获救者家属仅仅拿出50元的时候,政府、社会又会出多少?

说实话,获救者家属的吝啬并不可怕,毕竟,我们也不敢奢望每一个被救者的家属都是慷慨的亿万富翁,可怕的是政府、社会的吝啬。在这个见义勇为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罕物的年代,流浪汉的救人行为不仅是让被救者受益,更是向全社会传递出温暖,毫无疑问,这已经不仅仅是流浪汉与被救者之间的私事。尤其是在获救者家属对流浪汉的见义勇为行为的价值估量严重不足,让公众无法接受的时候,政府和社会的态度无疑更加重要。

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显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被救助者,社会也好,政府也好,应该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与其站在一边对获救者家属指指点点,不如真正俯下身子问问救人的流浪汉需要什么,主动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即使没有物质奖励,一定的精神嘉奖也是应当的。

被救者越是吝啬,政府和社会越应表现出大方,以便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不会让见义勇为者吃亏。照流浪汉廖先生的说法,他不仅经济拮据,而且丢失了身份证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那么,他的救人行为能不能给他的生活带来改变?让好人得到好报,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在第一时间以实际行动表现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尊重,起码,别让我们的见义勇为基金沉睡。毕竟,在政府、社会没有表现出对流浪汉的见义勇为行为的褒奖诚意之前,对抠门的获救者家属的所有批评都显得底气不足。我们也不希望全社会能做的,仅仅是翻来覆去地批评获救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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