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江村主持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1次主任会议
2017-05-22 10:28:25 作者:赵书彬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19日上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1次主任会议。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丹增朗杰、维色、李文汉、尼玛次仁和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审查了任免事项;研究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及公告(稿),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同意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保护发展藏医药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同意以上法规草案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要求,要坚持“开门”立法,按照《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立法的相关制度,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使地方性法规更好体现民意,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在推进依法治藏进程中有更大参与度和更多获得感。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意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主体授权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同意该决定草案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执法调研的报告,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书面印发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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