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根据《方案》,共设置37家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全覆盖。
据悉,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是,过去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派驻机构没有全面覆盖。我省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有124家,改革前,设有纪检组(纪委、纪工委)58家,负责监督58家省直部门单位,尚有66家部门单位没有纳入到派驻监督范围。为落实中央关于全覆盖改革的要求,我省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实行内涵式改革,全省共设立37家派驻纪检组,并实行精简监管,实现了对124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省纪委派驻机构是由省纪委派出,驻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其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
“省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纪委报告,这是派驻机构履职的根本遵循。”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