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委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综述(一)
动真碰硬标本兼治
2015-04-03 11:08:52 作者:吕宝林 杨恒 来源:甘肃日报

2014年8月到11月,按照省委安排,省委第一巡视组分别对嘉峪关市和张掖市的临泽、民乐、肃南3县进行巡视。对巡视反馈意见,各地立知立行,逐项细化,逐条整改,且动真碰硬,标本兼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反腐倡廉不手软

巡视反馈中,省委第一巡视组严肃指出了一市三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逐一对应,认真整改,及时交出答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嘉峪关市针对干部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巡视监督,严肃查办案件,2014年立案查处2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00%,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8人。还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执行相关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全面检查民生工程、房地产开发建设、社会关注热点工程316个项目,处罚存在问题的8个项目,共处罚金23.6万元。

临泽县针对私设“小金库”屡禁不止、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县文联存在问题,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县文联主席职务。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全县各单位银行账户开展拉网式清理整治,撤销、合并44个单位账户72个。查处蓼泉镇蓼泉村原“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虚报冒领国家良种补助资金和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行为,处理相关责任人4人。

民乐县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8件39人,特别是针对村干部腐败案件多发问题,严查严办,查处3名责任人。针对惠民资金监管不到位,骗取、套取、挤占、滞留等问题时有发生现象,全面筛查核实2011-2013年全县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纪委和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追缴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将挪用优抚资金全部归还优抚资金专户。

肃南县狠抓案件查办,加大惩腐力度,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立案20件,结案16件,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72.45万元。立案查处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编制完成114户拟设采矿权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全力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关闭小煤矿19户。

作风建设出实招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嘉峪关市及张掖3县,不走过场,不完任务,认认真真整改,切切实实见效。

嘉峪关市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209个,2014年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6.3%,发文数量下降14%,简报数量下降7.1%。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出台了《市管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整治“为官不为”、激励真抓实干。强化对要害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从2014年12月中旬起,以休闲娱乐场所为重点,开展为期60天的明察暗访。2014年以来,共处理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5件次8人,通报典型案例3件次。

临泽县跟踪问效、盯紧落实,去年全年共督查督办领导批示件161件、重大项目82个、常委会研究确定事项67件。扎实开展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村、镇领导干部走遍社、村社干部走遍户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对3个工作不力、软弱涣散的班子和3名群众意见大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对2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有效解决了工作懈怠的问题。

民乐县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意见》,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成立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将42个预算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和收费预算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执收部门截留、坐支、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进一步加强源头控制。

肃南县从规范用权、简政放权、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着力依法规范权力、提升行政效率,全力营造务实、高效、清廉的政务服务环境。2014年,全年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63项,及时向全社会晒出《肃南县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建成并运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年内办结各类事项649件。

选人用人有规矩

嘉峪关市采取免去兼职、调整岗位、交流使用、自然减员等措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低职高配干部,截至目前,已消化了超配的14名处级干部、29名科级干部。开展“带病提拔”集中倒查,对2010年以来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在企业兼职的10名处级干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免去其兼职。

临泽县重点对乡镇党政正职以及发改等部门任职时间超过5年的13名正职、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8名副职调整交流,对21名接近退休年龄仍在实职岗位上的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对连续几年都没有提拔过干部的统战部等单位优秀干部提拔任用,有效调动各方面干部工作积极性。

民乐县不回避、不护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巡视反馈问题。2014年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末尾并列加试中,县人社局为一名考生随意变更考试时间,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

肃南县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2014年共提拔任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突出和长期在艰苦边远环境中工作的干部24名。调整交流24名从事执纪执法、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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