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袁思东报道:4月28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省、市两级纪委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发现并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年元旦期间,庐山市环保局局长于贤贵为感谢个体老板朱某某对其在乡镇工作期间的支持,为其购买了某温泉度假村一张面值18000元的消费卡,并公款报销。于贤贵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016年10月14日晚,宜丰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张金成在宜丰县林业局食堂包厢宴请亲戚朋友,同时,应县人防办副科级干部胡蔚林之请,在食堂另一包厢安排胡蔚林亲戚用餐,两桌餐费共计450元,原打算由单位食堂公款支付,被暗访发现后补缴了餐费。张金成、胡蔚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月12日晚,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副股长王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参加有偿陪侍唱歌娱乐活动。王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同参加上述活动的乐平市洎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梅晓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曹树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16年,余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管理混乱,该局分管副局长彭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局长童百善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