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2017-03-31 09:13:28 作者:魏星 来源:中国江西网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实施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人才事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人才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16年2月,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央层面上关于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首个纲领性文件。

江西省委、省政府也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省委在今年初印发我省《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意见》精神,紧密结合省内人才工作实际,找准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制定《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实施的现实需要,也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46条,主要框架为“一体制,五机制”。第一部分是改革人才管理体制。提出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加快推进人才服务市场化体系建设,深入探索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第二部分是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支持机制。提出突出引才工作重点,推进重大引才引智计划,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实施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第三部分是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出改革人才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科技创新激励,健全人才荣誉激励机制。第四部分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机制。提出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系统,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第五部分是健全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机制。提出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搭建人才基层服务载体。第六部分是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提出健全党管人才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提升服务人才水平。

问:围绕“要在江西打造极具竞争力的人才高地”目标,请问《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哪些富有吸引力的引才政策?

答:《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提出了较优惠的支持措施,主要有:对引进的院士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和300万元安家费,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给予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优先入选我省“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给予300万元到5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其中,自带高水平科研成果来赣转化的,再给予50万元到100万元的转化项目资助。对我省重点产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国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并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综合资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在引进“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才时,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用人单位引进院士及“千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视贡献情况给予20万元到100万元的引才奖励。国有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列入业绩考核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可视为当年利润考核。

问:人才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请问《实施意见》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答:人才犹如燧石,激发力度越大,越能放射出闪亮的火花。为更好地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实施意见》围绕各类人才反映强烈的人才评价和人才激励方面的问题,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坚持德才兼备,根据岗位特点,突出能力、业绩和贡献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学术、技术水平的同行评价;对应用研究和开发型人才,强化创新创造业绩贡献评价,注重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产学研结合等;对科技成果转化型人才,突出转化的效益效果评价,注重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和吸纳就业、技术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效益;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实施意见》一是着眼于特殊优秀人才反映职称评审难的问题,提出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二是着眼于人才普遍反映考评过多、过频的问题,提出科学确定人才评价周期,弱化中短期目标考核,鼓励建立和实施免考评制度,让各类人才心无旁骛,全心投入科研工作。三是着眼于人才普遍反映强烈的科研投入不够大、科研经费不好用、科研设备不好买等问题,加快推进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并制定了一些含金量比较足的改革措施。

问: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请问《实施意见》在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良禽择木而栖”。能不能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用好人才,人才发展环境是关键要素。《实施意见》强调要创新服务人才的工作机制,精心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具体创新举措包括:健全党委联系专家工作机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制度;精心搭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事业发展平台,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一站式”受理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申请,从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实施“江西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制度,高层次人才凭卡享受《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中明确的相关优惠,同时可在指定时间段内,在赣以优惠协议价格游览指定景区、入住指定酒店;对高层次人才或引进的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后可以直接办理进人核编和上编手续;对经认定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等。

问: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缺乏一直是人才工作难点,请问《实施意见》在这方面有些什么创新举措?

答:人才的“马太效应”十分明显,越是经济落后的地方,人才越是缺乏。为推动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意见》围绕人才“下得去”“待得住”“用得好”,提出:一是提升人才保障水平,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对艰苦边远地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鼓励基层企事业单位实行灵活的人才薪酬制度吸引人才,落实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二是优化配套服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或就业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并享受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对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基层一线人才进一步倾斜,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实施一系列人才定向培养和服务计划,鼓励和支持开展县(企)校(院)合作,探索设立基层科研工作机构和实施人才服务基层“奖励积分制”等,让人才更快捷、更有效地在基层发挥作用。

问:人才普遍反映科研成果转化难,请问《实施意见》在鼓励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些什么支持措施?

答:《实施意见》提出,一是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建立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融合机制,大力培育众创空间、“双创”平台等,采取“一站式”受理、网上申报、三证合一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市场准入提供便利。对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个人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发生的房租等费用实行补贴,加大政府购买创新创业服务的力度。二是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成果利益分配机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可自主确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三是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自主创新创业。建立简便高效和规范的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的审批方式,保障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保承续等方面的权利。允许科研人员在岗自行合法创设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企业或机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在科技型企业从事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兼职并按规定取得报酬。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服务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每年从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作为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一批优秀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问:最后,请谈谈我省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是今年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深入学习宣传,组建宣讲团赴各设区市、省科研单位、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等开展巡回宣讲;明确任务分工,对近期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压实工作责任,开展省市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述职;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努力在全社会进一步浓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助推人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本报记者 魏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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