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强卫主持
2015-11-19 12:39:10 作者:魏星 来源:江西日报

11月1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史文清、魏小琴、谢亦森、马志武、冯桃莲,秘书长魏民和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相关议程和日程后,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赵爱明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拟任人选尹建业、殷美根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选前表态发言。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叶敏健所作的关于《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春明所作的关于《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振球所作的关于《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龚绍林所作的关于《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军所作的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财政厅厅长胡强所作的关于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周山印所作的关于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报告,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所作的关于《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屠永发所作的关于该草案的审查报告,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所作的关于《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梁彩云所作的关于该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春明所作的关于《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虞国庆所作的关于检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提请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和人事任免议案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昌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高校师生代表到会旁听。

上一篇:省委“一准则、两条例”宣讲团举行首场报告会
下一篇:江西省委“一准则、两条例”宣讲团赴各地宣讲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