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试点“多规合一”避免各自为政
一个市县 一本规划 一张蓝图
2015-06-23 10:17:34 作者:刘芝毅 通讯员王纪洪 来源:江西日报

当前各类规划繁多、部门各自为政、协调衔接困难、行政资源浪费等弊端如何克服?6月19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决定在国家“多规合一”试点的基础上,开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明确将鹰潭市、萍乡市、乐平市、丰城市、吉安县、湖口县、婺源县、樟树市、于都县共9个市县列为试点。此举有利于深化我省空间规划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做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

6月15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联合出台《关于“多规合一”工作的指导意见》,四部门联手齐抓“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破解工作难题。我省明确统一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试点市县以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为抓手,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消除规划空间差异,形成多规统一衔接、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

试点市县要深化规划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做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切实提高规划权威性、严肃性,为引导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序保障。

统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试点市县要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强化空间管控。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的总量规模。

多规合一”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缝衔接。要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定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确定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科学划定禁建区限建区

各试点市县禁建区内以生态保育为主,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相关部门规划需严格禁止建设行为的区域应划入禁止建设区范围。

城镇建设用地应在适建区内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受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约束,并满足各部门规划相关要求。要大力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

限建区内以农业、林业生产为主,区内原则上禁止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同时应引导乡村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用地的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

试点市县要先行划定本地世界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生态公益林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加快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各试点市县要加快建设“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起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划子系统,平台共建、信息共享,做到基础数据同平台、监督管理同平台。

信息平台要逐步吸收整合交通、水利、林业、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相关规划内容,实现城市各类规划一个窗口查询。

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将建立“多规合一”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试点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查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及各地“多规合一”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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