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把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贵州省委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答记者问
2019-07-05 20:52:09 作者:许邵庭 李薛霏 来源:贵州日报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近日,省委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工作措施》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1.问:请介绍一下《工作措施》出台的背景和考虑

答: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一份材料上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2019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办公厅今年3月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5月初在北京召开省区市党委办公厅主任专题会议,明确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随后,省委书记孙志刚对我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6月4日,我省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的问题列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之一,确定制定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整治。为将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决定研究出台我省为基层减负的具体工作措施。

2.问:《工作措施》着重解决哪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答:从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注重深入一线调研,不注重总结推广典型,不注重面对面指导帮助,把开会、发文、搞督查检查考核作为抓工作落实的主要途径,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比较普遍,实际上这也是推卸责任、转移矛盾的表现,影响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有效地贯彻落实。比如,部分综合性重要会议,省里已经以电视电话会议一杆子开到乡镇甚至村一级,市、县又接着层层召开传达贯彻会议,有的牵头责任部门为表明重视,又召开行业、系统负责人会议。比如,一些本可以部门自己下发的文件,要千方百计上升为党委、政府文件,一些本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协调落实的工作,一定要形成正式文件来布置。这导致会议越开越多,文件越发越多,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部分干部相当多时间在开会,具体工作缺乏必要时间。比如,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各个部门都在搞检查、作考核,一些督查检查主要看材料、听汇报、查痕迹,不重视考察落实效果,导致被检查对象把主要功夫放在美化材料、填表报数、完善记录上,而具体工作实效却很少有精力考虑。为此,《工作措施》把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作为我省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牛鼻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工作措施》针对整治文山会海,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提出了哪些硬举措?

答:中央明确规定地方各级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切忌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办公厅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细化明确了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硬措施、硬指标、硬杠杠。在精简文件方面,明确规定省、市(州)两级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数量均要同比减少30%以上;省、市(州)两级机关部门需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未列入发文计划的不得报请发文;制发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得超过10页5000字,综合报告原则上正文不超过10页5000字,专项报告原则上正文不超过6页3000字,内容重复率超过60%的文件一律不发。在压缩会议方面,明确规定省、市(州)两级开至县级以下的会议数量均要同比减少30%以上;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和报批报备制度,对未列入计划且未报批的一律不得用财政经费开支会议费用;省、市(州)两级每年均设定3个以上“无会周”,省级会议开至县级以下的,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部门召开至县级以下的全省性、全市(州)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开1次;各地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任务承办单位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除党委、政府全局性重要会议外,其他全省性、全市(州)性会议原则上会期为半天,最多不超过1天,不安排分组讨论,不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发言的,发言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在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明确规定省、市(州)两级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须同比减少50%以上;严格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未纳入年度计划的不得擅自开展;省、市(州)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开展的综合督查检查考核每年不得超过2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1次;鼓励多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暗访督查和调研,纠正以过度“留痕”印证工作实绩,各地各部门开展督查检查暗访比例要达到50%以上;省级部门到县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原则上市(州)同志不陪同,确需陪同的,只安排1人作为联络员,县(市、区)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如何抓好《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答:文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关键在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拿出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抓具体抓深入,坚决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坚决把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压下来、减下来,让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工作措施》明确要求,省、市(州)两级要建立党委办公厅(室)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发文、开会、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和通报,协调推进减负措施落到实处。明确提出省、市(州)两级将减负工作纳入执纪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来源:贵州日报记者:许邵庭 李薛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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