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规范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 确保有着落有结果
2015-12-11 10:26:24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流程、督促检查、约谈与问责工作进行规范。

《实施办法》以问题为导向,紧扣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转送件电子台账,将信访举报转送件分为重要转送件和一般转送件两类,将办理流程规范细化为:分级录入、对接数据、分流转办和处置跟踪四个步骤,并对每一步的办理程序、方式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确保转送件信息录入详细及时、运行轨迹完整可查、转办流向清楚可查、办理情况常态化反馈,提升办理时效和质量。

规范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流程,就是要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及时认真处理转送件,确保不积压、不隐匿、不丢失、不泄露,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贵州省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说。

如果规定的办理流程得不到严格执行怎么办?对此,《实施办法》明确,转送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每月对转送件逐件进行核对,并对重要转送件进行重点跟踪,不定期抽查,并通过一定载体进行反馈、督促和通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导致转送件积压等问题的,约谈相关负责人,责成其说明情况;对遗失、隐匿、丢失、擅自销毁上级转送件及压件不办等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就是要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贵州省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出台后,将为加强和规范上级转送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推动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到位处理,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提供制度保障。(贵州省纪委)

上一篇:贵州:首次把群众身边腐败集中"搬上"电视荧屏曝光
下一篇:全省改革宣传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