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巡视条例精神 深入推进巡视全覆盖
2015-11-04 08:50:06 作者:编辑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近日,就我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巡视全覆盖工作,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季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郑德川,省委巡视办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景辉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首先请谈一谈《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哪些新的规定和要求?责任体系是如何进行划分的?

季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创新了工作机制。对巡视工作责任进行了具体化,明确了不同的责任主体,要求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调“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体现了巡视工作是“党委的事”,而不简简单单是“纪委的事”。二是强调“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主要责任人”,明确“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强调有关机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责任,明确“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调“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巡视工作人员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明确将“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行为,列为责任追究的情形。五是强调“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六是强调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条明确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概括起来,就是“当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巡视组的帮手、促进工作的推手”,在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决策参考、督察督办、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把加强巡视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明确省委在巡视工作中,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逐步建立了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比如,我们省建立了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建立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工作机制,有力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担任,着力突出巡视主业主责,保证巡视的各项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紧密结合贵州实际,健全和完善巡视工作机制,提高巡视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

记者:巡视的关键在于成果运用,《巡视工作条例》对于确保成果运用有哪些新规定新要求?针对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请您谈谈贵州巡视工作在成果运用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季森:《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成果运用要求更严格、规定更具体,对成果运用的各个环节从巡视报告形成、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汇报,到情况反馈、整改落实、线索移交、移交后的处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公开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巡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充分运用巡视成果,狠抓成果运用各个环节,取得明显成效。贵州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市(州)、县(市、区)共交办问题线索1281件,目前已办结930件;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省委巡视办先后向省委组织部回函拟提拔、评先选优干部人选的党风廉政和作风情况17个批次512人,2014年向省委组织部移交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线索1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向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9人(其中涉及省管干部98人),截至目前,省纪委立案8人,初核41人、暂存13人,谈话函询17人,了结22人,转办8人。2014年,省纪委根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对遵义市委原副书记兼仁怀市委书记罗其方、贵阳市原副市长吴军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记者:如何理解《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监督内容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结合这些新要求我省对抓好巡视监督工作、提高巡视工作质量是如何安排部署的?

郑德川:《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了新的概括。也就是通过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对廉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发现“四风问题”。这样规定,体现并要求巡视工作必须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既解决了巡视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同时也与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衔接。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委巡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聚焦“一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要方面”,充分发挥巡视反腐败“尖兵”和“利剑”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巡视监督共收到反映干部问题线索858人,其中涉及省管干部120人,处及以下共738人。针对巡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查处,充分发挥了巡视监督工作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记者:巡视队伍直接关系到巡视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我省加强巡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郑德川: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着眼中央和省市巡视工作实际,对巡视机构设置作出了较大调整和部署,对巡视队伍建设、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出了新要求。省委高度重视巡视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健全机构、调配人员、强化培训、严格管理等方式,不断增强巡视工作力量,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一是省委成立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实际工作运行中不断调整优化。二是强化巡视机构建设。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健全厅级、处级、乡科级优秀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巡视组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把巡视组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三是强化巡视组长库建设。建立巡视“组长库”,做到专兼结合,增强巡视力量。在组长、副组长的选配上,充分考虑其经历、特点、专业,合理搭配、优势互补;选调优秀的纪检组长和省纪委副厅级室主任担任组长,安排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

记者:怎么理解《巡视工作条例》中提到的“巡视全覆盖”,以及我省巡视工作全覆盖的进展情况?

李景辉:《巡视工作条例》在总则中明确指出,巡视监督要实现巡视全覆盖。所谓“全覆盖”,指的是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确保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实现巡视监督无禁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其中特别强调要“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贵州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在《2015年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全覆盖实施方案》中特别提出要“加强巡视工作,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省委常委会多次要求实现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和开展巡视“回头看”,为做好换届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从目前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不仅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容易滋生腐败,就连大家认为的“清水衙门”都出现了窝案。因此,形势决定任务,推进巡视全覆盖势在必行。

省委提出要在2015年基本实现巡视全覆盖,主要考虑是:一是通过巡视全面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各部门、企业、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2016年是市县两级换届年,要通过巡视发现问题强化对选人用人方面的成果运用和干部情况了解,为市县两级换届做准备。三是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作用,加大我省查办反腐败案件力度,形成震慑。四是《巡视工作条例》新增了一些巡视单位,如市、县两级的法、检两院,为此在2015年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为2016年完成新增巡视任务留出时间空间。五是巡视全覆盖任务完成后要加强巡视“回头看”,也要求必须加快巡视工作进度,为本届任期内开展巡视“回头看”留出时间空间。

2015年初,省委提出巡视全覆盖工作要求,全省应纳入巡视全覆盖范围的地方和单位共275个,其中,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127个省直单位、18所省属高校,32家省管企业。为确保巡视任务顺利完成,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继续保持6个常规巡视组、2个专项巡视组的基础上,采取新老结合、专兼结合的办法,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抽调130名干部新组建13个专项巡视组,对275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巡视全覆盖。截至2015年9月底,已完成对181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完成率为65.8%,其中,应巡视市(州、贵安新区)10个,已巡视完成10个,完成率100%;应巡视县(市、区、特区)88个,已巡视完成84个,完成率95.5%;应巡视省直单位177个,已巡视完成87个,完成率49.2%。从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看,预计到2015年底,能基本实现对275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全覆盖。

下步巡视中,我们还将把市、县两级的法检两长纳入巡视范围,切实做到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确保本届省委任期内真正实现无死角、无遗漏、高质量的巡视全覆盖。

记者:如何理解《巡视工作条例》中新增开展专项巡视内容的重大意义?我省开展专项巡视工作的总体情况怎样?

李景辉:专项巡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经过中央不断的研究和探索,此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专项巡视”写入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我省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2013年,我省参照中央巡视工作做法,在认真组织常规巡视的同时,组建了两个专项巡视组,对两家企事业单位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对专项巡视工作的队伍组建、专项问题把握以及准备、进驻、报告、反馈和成果运用等积累了一定经验,制定了《专项巡视工作流程》。

今年,省委实现巡视“全覆盖”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完成好巡视“全覆盖”任务,我们在继续保留6个常规巡视组的基础上,把专项巡视组由2014年的2个增加到15个,计划全年开展三轮,采取“一托三”方式开展专项巡视。总体安排是:第一轮完成对省属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的巡视;第二轮完成对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巡视;第三轮完成对省直机关和单位的巡视。上半年来,通过专项巡视共梳理出主要问题7类,发现涉及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75件。另外,巡视组指导督促被巡视单位立案查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及向司法机关移送1名科级干部涉嫌收受贿赂案件。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探索开展分行业专项巡视,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如教育、国企、金融等系统开展“巡查式”、“回访式”和“点穴式”相结合的专项巡视。同时,继续加强对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建立与干部选拔、考核相衔接的机制。

(本报记者陈发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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