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直机关职工住房改革将启动 多占须交回或补差价
2015-10-26 10:53:31 作者:编辑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3日,在山东省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上,山东省新闻发言人李娥介绍,省直机关住房改革目前基本得到全面解决。按照一个干部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的原则,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共同推进“交旧换新”,截至今年9月,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90%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已承诺按照《省直机关建购住房置换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住房置换。

23日,在山东省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上,山东省新闻发言人李娥介绍,省直机关住房改革目前基本得到全面解决。接下来将启动山东各市的市级住房制度改革。各市机关单位自建、购买的住房,超出规定面积的要收回,低价购买的要补交房款,单位漏缴的税费也要补上。年底前,山东各市要参照省直机关改革执行情况,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省直住房超规定面积补交房款近4亿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对省直机关分两批共140多个单位集资建构职工住房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时间表。要求今后任何单位不得建购住房,一个干部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多占的必须交回或补偿差价;单位建房中利用公共资源和公权力影响而欠缴的税款也必须补交。“比如当初某区域的市场价是多少,优惠率是多少,个人都要补回。”李娥表示。

据了解,这次省直机关住房改革中,仅超规定面积住房补交房款一项,就收回近4亿元资金。有两个单位一次性补缴税款近1亿元。按照一个干部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的原则,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共同推进“交旧换新”,截至今年9月,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90%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已承诺按照《省直机关建购住房置换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住房置换。

记者了解到,在处置超标房产的同时,房改时无房或不达标职工也按方案规定领到了货币补偿。省直单位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目前已经完全兑现,符合条件的588个单位、23868户职工共兑现资金3亿多元。

市直机关住房改革参照省直机关

李娥表示,山东省将在11月份召开全省各市市长会议,会上将会向各市市长介绍省级机关住房改革的做法及执行情况。各市要在今年年底之前参照省直机关的办法拿出具体方案。

“各单位盖房子审计出问题的,需要自己先拿出方案。”李娥表示,在对145个省直机关进行逐一审计的过程中,有个别单位曾以“当年负责人找不到”为借口打算拖延了事,但是最终都没能成功。省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补交房款,也为地市级机关做出了表率。改革背景

机关人员违规占多套房现象仍存

去年11月,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处理好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意见》,指出了干部职工住房中同时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的现象仍然存在;与此同时,还有不少干部职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参加房改,没有参加福利购房或低价购房,住房困难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背后,是近20年住房制度改革的遗留问题。

1997年,我省实施住房改革制度,取消了福利分房,取而代之的是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建立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偿。刺激买房需求的同时,带来了房地产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然而,房改补贴没能跟上市场房价的步伐,甚至被远远甩在了后面,无法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于是,一些单位又不同程度恢复了自己组织建购住房,有的单位利用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购买低价商品房。中央巡视组在2011年、2014年两次两次对山东巡视反馈意见,都指出了机关住房存在的这些问题。

上一篇:郭树清到烟台潍坊调研
下一篇:山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