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6-12-06 12:03:07 作者:吕孟阳 来源:中国吉林网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检察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12月5日上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随着国歌奏响,庄严、响亮的誓言在省检察院二楼大厅久久回荡。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出席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主持宣誓仪式。参加宣誓仪式的省院副厅级以上领导,二级高级检察官及省院机关2016年以来任职的全体人员,在一级高级检察官、省院巡视员兼民事检察部部长李振华的领誓下,面向庄严的国旗、国徽,全体人员郑重地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誓言铮铮,激荡在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院两位来自不同岗位的干警作为宣誓代表在仪式上发言。

“检察权来源于宪法,宪法根植于人民,检察工作一切为了人民。我们面向宪法宣誓,将一如既往,再上征程。”省院职务犯罪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嘉茗说,“在省院党组的带领下,我们一定会牢记宪法誓词,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夙夜在公,执法为民,为吉林检察事业再创辉煌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

杨克勤检察长向全体检察人员提出三点期望:一要不忘初心,牢记承诺。革命理想高于天,誓词是对党和人民的郑重承诺。希望同志们把守护公平正义作为一生追求,始终践行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二要勤勉敬业,履职尽责。这是对公务人员最起码的要求。希望同志们始终保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彰显检察改革新风貌、新气象,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始终捍卫宪法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三要修身律己,坚持操守。修身可以涵养浩然正气,坚持操守方可锻造职业形象。希望同志们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始终做恪守职业道德和公正司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宣誓活动结束后,民事检察部的承办检察官康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倍感激动,更觉得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在日后工作中将按照省院党组的期望,秉持不忘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办理中感受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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