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党建创新激发履职活力
2016-01-18 14:56:09 作者:何琳娣 通讯员 曲彪 来源:中国吉林网

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以抓党建促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以抓常委会党员组成人员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使常委会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抓载体,创新组织建设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一个重要决定,在原工作单位不担任职务的长春市内的党员委员,将组织关系转到省人大机关党委,成立专职委员党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配备办公室,支部活动有专门的活动室。

这种组织形式,是全国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上的创新之举,弥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党的建设上的空白,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党工委的充分肯定。

专职委员党支部成立后,认真开展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学习讨论,保持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通过这个有效载体,保证了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要决策部署,能够及时传达贯彻到全体组成人员,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觉坚持对宪法法律负责、对党委领导负责、对全省大局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体现了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集体意志。

抓活动,提高履职效能

面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新形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狠抓组成人员履职活动,压担子、给任务、上强度,在增强责任担当、提高履职效能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拓宽履职渠道。在组织召开省政府领导与人大代表座谈会时,打破常规做法,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精心准备,全部出席会议,听取省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全省经济形势,围绕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面对面向省政府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互动交流,共商振兴发展良策。大家普遍认为,这种做法有新意、有突破、效果好,对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高履职能力。在常委会党组精心组织下,制定了不是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常委参加相应专门委员会活动组织安排制度,努力创造条件,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每项立法调研、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让大家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实情、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审议各项法规草案和工作报告,保证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合实际、言之有物、有的放矢,常委会审议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在对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新农村建设规划、财政资金整合、农民增收,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生物质废弃物处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询问,每个问题都抓住关键、切中要害、针对性强,问出了民心民意,答出了责任承诺,提高了监督实效,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丰富履职内容。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时,常委会专职委员自始自终参加各次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帮助两级党组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抓好整改。常委会主任会议也吸收专职委员列席,使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工作安排,并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专职委员各有专长、经验丰富的特点,提高了人大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重点任务,并在提高学习质量上采取了新举措。

改进学习方式。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编制我省“十三五”规划、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搞好自学,撰写体会文章并汇集成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学习体会。每位组成人员都积极参与,围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重点领域,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有的作为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有的作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参考,有的已经吸纳到今年常委会工作计划当中。这一创新举措,使理论武装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度统一,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勇于担当精神。

突出学习重点。组织开展全年度的法律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立法法等人大工作专业法律。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修改后,第一时间聘请专家进行学习辅导。认真组织开展“一月一法,一学一考”活动,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素养,为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抓作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思想引领与规范约束统一起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鲜明特点。

截至目前,已先后出台10项规范性文件,作风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一大步。

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理规定、党员组成人员履职管理规定、常委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会议出席纪律等文件,把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和强大势场。按照各项制度要求,常委会党员组成人员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正确行使法定权力,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充分发挥了党员组成人员的带动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制定了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守则、机关人事管理规范和财务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度,把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细落实,严守纪律红线,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树立人大常委会良好形象。(记者何琳娣 通讯员 曲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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