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吉林省第四批高级专家的决定
(2015年2月7日)
2015-02-11 09:15:49 作者:编辑 来源:中国吉林网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总目标,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加快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果卓著、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杰出人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发挥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集聚培育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根据省高级专家选拔管理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丁宁等197名同志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荣誉称号。同时,对曾获得“吉林省高级专家”称号3次以上的丁大军等23名同志授予第二批“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荣誉称号。

吉林省高级专家和资深高级专家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在我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高级专家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坚骨干力量作用,努力为推动我省新一轮振兴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各类人才要以省高级专家和资深高级专家为榜样,主动适应新常态,立足本职,锐意进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领导,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切实发挥高级专家作用,促进知识和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我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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