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启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抽查
2015-10-14 15:21:57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为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近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党廉办牵头,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组成专项抽查工作组,启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抽查工作。专项抽查成绩将纳入被抽查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成绩。

指向明确,突出围绕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开展抽查。重点选取部分区、县(市)及市直单位,针对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三重一大”事项决定、“三公”经费使用、纪律审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查。其中区、县(市)重点抽查党委、政府办公部门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所属财政、人社、教育、民政、城管、城建等重点部门;市直单位重点抽查其党政办公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涉及项目审批、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职能处室和下属二级单位。

方式科学,兼顾被抽查单位的点、面结合和抽查实效。此次专项抽查,在全市178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考核单位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5家被抽查单位,具体为4个区、4个县(市)、10个市直重点执法单位、5个市直其他单位、2个中省直单位,既实现了地域、系统、行业领域等面上的覆盖,又突出了抽查重点,实现了点和面的结合。专项抽查工作采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听取被抽查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汇报,重点听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与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重点听取对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有关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区、县(市)谈话范围为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有关领导,随机选取部分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市直单位谈话范围为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随机选取主要处、室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到被抽查单位或其所属下级单位调阅、复制、查看有关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必要时约谈有关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情况。

分工具体,结合工作职能确定抽查工作任务。综合考虑专项抽查工作组组成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确定市委党廉办主要负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纪律审查及“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规定执行等情况;市委办公厅主要负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精简控制会议、文件简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重一大”事项决定等情况;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主要负责检查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

整改务实,以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此次专项抽查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被抽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成绩,视具体情况相应核算分值。对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将及时督促被抽查单位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对符合调查范围的重要线索,将进行调查。(哈尔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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