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
2015-01-15 10:19:35 作者:编辑 来源:黑龙江晨报

14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信息。确认为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地)政府(行署)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市(地)政府(行署)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

《预案》要求,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信息。确认为一般或较大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市(地)政府(行署)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市(地)政府(行署)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确认为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地)政府(行署)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市(地)政府(行署)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省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对敏感事件信息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执行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要求。燃气突发事件中涉及的生产安全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所在市(地)安全生产监管局,必要时可直接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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