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7月21日召开
2015-07-09 11:00:09 作者:编辑 来源:河北新闻网

7月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主持召开主任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7月21日召开,会期预计3天半。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信访条例(草案)》、《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审查批准《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促进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会议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4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2014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廊坊等四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内司委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扶贫开发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等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

上一篇:周本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下一篇:河北省委印发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