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积极推进农村改革 鼓励有条件的镇发展特色产业
2015-02-16 09:20:05 作者:编辑 来源:东方网

今年“三农”工作重点

全面落实市委课题成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上再向前跨一大步。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

更加重视镇域发展

根据各镇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分类施策,避免“千镇一面”;坚持大镇显能级、小镇保基本,提高建设标准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镇发展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鼓励集体资产向镇一级集中,发挥镇级统筹发展集体经济的作用。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结合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跨村流转机制。要及时总结本市一些全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东方网2月15日消息:市委、市政府今天上午召开上海市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在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条件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三农”发展的自身规律,紧紧抓住全面落实市委课题成果的契机,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根本途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攻坚克难,善作善成,努力开创上海“三农”工作新局面,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会议,副市长时光辉部署今年“三农”重点工作。市领导洪浩、周汉民出席。闵行区和金山区廊下镇作了交流发言。

必须跳出三农抓三农,以城乡统筹的思路,加大三农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杨雄说,今年“三农”工作重点是要全面落实市委课题成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上再向前跨一大步,尤其要打破过去城乡之间人为设置的不合理体制机制,通过政策制度创新取得工作突破。要以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针对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附加值不高、种田农民老龄化程度高等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坚定不移走科技兴农之路,坚定不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多功能都市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要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解决好水环境污染、教育和卫生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实现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转变。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特别是把郊区农村作为水环境整治的主战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市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向郊区农村倾斜;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教育卫生优质资源为重点,促进全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向郊区农村延伸。要抓紧编制农村地区规划,特别是镇村规划尽快落地,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使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更有效率、更有效益。

杨雄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是要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一方面,非农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最重要途径,要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开发就业岗位,拓展离土农民的就业渠道;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去年已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要落实统一城乡低保制度,还要做到新农合全市统筹,力争明年统一城乡居民医疗制度。“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要有序推进新城建设,更加重视镇域发展,充分发挥镇支撑新城、带动农村的独特作用。要以“分类别、高水平、有特色”为指导原则,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个镇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避免“千镇一面”。要坚持大镇显能级、小镇保基本,提高建设标准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要鼓励有条件的镇发展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

推进农村改革既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做到蹄疾步稳;又要尊重基层创造,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杨雄指出,上海力争到2017年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在推进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底线不含糊,农村集体土地和不动产不能轻易买卖、转让。要鼓励集体资产向镇一级集中,发挥镇级统筹发展集体经济的作用。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今年力争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让农民拿到承包地“身份证”、吃上“定心丸”。要结合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跨村流转机制。要继续推动高压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沿线重点区域农民宅基地置换,并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还要深化农村综合帮扶,重在培育发展更多的“造血”项目,增强经济相对薄弱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要认真实施、及时总结本市一些全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尽可能多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农政策千条万条、千招万招,关键是要狠抓落实,不抓落实就是白条,就是空招!”杨雄要求,要坚持依法治农,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三农”问题,防止简单化、命令式。要完善涉农政策法规体系,把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进一步形成推进工作合力,该出台的政策要尽早出台、该下达的资金要尽早下达。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三农”工作各项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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