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局发言人:加快"三转"突出主业强化问责
2015-01-19 10:05:43 作者:编辑 来源:解放日报

2014年,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日前,记者就本市纪检监察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市纪委市监察局新闻发言人。

执纪监督力量大为增强

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出了部署。请问2014年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2014年,我们开展了第二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将第一轮调整后剩余的42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为13个,进一步明晰了纪委的职责;对内设机构进行新的调整,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的情况下,增加了2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办公厅。调整后,执纪监督部门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68.4%,人员编制占机关干部编制数的62.9%,执纪监督力量大为增强,为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奠定了组织基础。

此外,各区县纪委也相应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监督执纪力量大幅增加。本市还对67家市级机关、12家市属金融企业和47家国有企业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确保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点名道姓曝光20起案例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请问本市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

答:在过去的一年里,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的落实。市纪委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约谈、走访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以及各区县、部委办局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过程监督,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部分单位开展述责述廉,并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全年我们共对10起案件实施责任追究,涉及12人和2个领导班子,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

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收效明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请问2014年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巩固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成果,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

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对全市158座城市公园中建有的会所、餐馆、茶室、咖啡吧等,区别不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暗访。在“上海纪检监察网”、“上海纠风在线网”开设“四风”问题投诉举报受理窗口,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2014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12个,处理相关责任人18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对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增加4个专项巡视组

问:新一轮巡视工作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受到了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请问本市是如何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

答:市委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强研究部署,为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善用巡视成果。

2014年,本市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职责定位,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切实做到不错位、不越位。进一步充实巡视力量,抽调审计、财政、金融证券、国资监管、工程建设等专业人员参加巡视。经市委批准增加4个专项巡视组。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将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和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干部等问题作为巡视重点,巡视震慑作用更加明显。创新巡视工作方式,建立与审计、组织、国资、信访等单位的协作机制,完善巡视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增强。

2014年共分3批对31家单位开展巡视,目前共向市委及有关单位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1条;向被巡视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314个,提出整改建议71条;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部门移交移送了有关问题线索。督促被巡视单位加强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

去年新立案件1200多件

问: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请问2014年上海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怎样?

答: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尽管上海以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其他地方相比并不突出,但我们要看到上海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并非世外桃源,我们的干部对腐败并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522件,新立案件1203件,结案10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9人,移送司法机关83人,分别同比上升320.8%、41.2%、22.4%、24%、51%。市纪委先后查处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及立鼎公司挪用资金案、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逖泉受贿案、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巫向前贪污受贿案,原南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张文骏、原南汇区宣桥镇党委书记唐贵明等14人篡改伪造文件骗取动迁补偿资金8900万元的重大违法案件。目前正在调查上海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主任吴仲权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问:2014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党的观念和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将实践作为第一跑道,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到巡视组、专案组、检查组锻炼,加强办案业务培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实战能力和专业水平逐步提高。

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日常监督,加强教育管理。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强化集体决策,加强部门之间的制约和监督,尽一切可能减少自由裁量权。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强化自身监督,出台制度规定,明确严禁任何人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干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10个方面的纪律规范,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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