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全覆盖”
2017-07-10 09:46:55 作者:佛山纪宣 来源:南粤清风网

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近日,佛山市纪委科级及以下干部集中填报《佛山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全覆盖”。

这是该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抓早抓小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佛山市纪委立足抓早抓小,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今年,该市纪委首次要求委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处级干部已有报告)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从报告表格可见,报告内容涵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从业或经商情况、婚姻变化、出国出境、工资津贴、投资理财、家庭房产等14项。据悉,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需做到“三报告”:每年定期报告、有重大变化的及时报告、新进的纪检监察干部须尽快报告。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委并非“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严管才是厚爱。据了解,该市纪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还将联合开展个人事项申报情况的抽查。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也给予明确,比如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做了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故意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作为问题线索处置。(佛山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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