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016-01-14 09:13:16 作者:广宁纪宣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为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肇庆市广宁县从2016年1月12日起,派出8个考核组集中对各镇、县直各机关党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进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据了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廉政宣传教育、着力源头防腐、权力监督制约、加强作风建设、支持执纪执法”6个方面内容;采取实绩考核、民意测评、县纪委评价、综合评分、县委审批、通报考核结果方式进行,综合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实绩考核占50%,民意测评占10%,县纪委评价占40%。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则围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个人廉洁自律”4个方面内容,采取自我评定、民意测评、党委初审、县党廉办审核、县委审批、通报考核结果的方式进行。

广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根据综合得分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得分作为年度落实科学发展政绩(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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