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处理实名举报
2015-12-04 08:02:45 作者:海珠区纪委信访室 来源:南粤清风网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纪委以规范实名举报处理为抓手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制定了《海珠区纪委监察局处理实名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提级办理的做法相结合,解决了以往部分实名举报由下级纪检组织办理效果不佳、成案率不高的问题。

同时,《办法》非常注重在办理和答复环节保护举报人的利益,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规定了对于举报人是被举报对象的管理服务对象,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处理。解决了以往部分举报人认为由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处理容易存在包庇或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

此外,《办法》规定了区纪委监察局有关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承办的实名举报,采取信函等书面方式答复举报人的,由承办部门履行呈批手续后将答复举报人的书面材料送信访室登记,信访室加盖“来信来访专用章”后由承办部门向举报人反馈,统一了书面答复程序,解决了以往部分承办部门答复不规范的问题。

责任编辑:叶纪训

上一篇:香洲区:资源整合 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下一篇:阳春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严防“微职”敛财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