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纪委成立
2017-12-13 09:00:22 作者:李浩楠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12月5日,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综合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听取了综合党委纪委的筹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纪律检查委员会。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薛维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组织部省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作指导。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省民政厅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厅管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教育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促进公益透明、行业发展、科技进步;负责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和群众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经中共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尹也刚同志当选为党委书记,陈积慧、吴国华、王世昌同志当选为综合党委副书记,王世昌同志为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郭文同志当选为纪检委书记。

薛维栋指出,要充分认识成立综合党委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整个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届综合党委、纪委已经选举产生,这是全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较差,党组织覆盖率低,综合党委、纪委一定要突出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使所有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强起来、党员干部队伍强起来、党的工作强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党的十九大对社会组织党建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将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薛维栋强调,近年来,全省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要坚持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统一起来,把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结合起来,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充分发挥综合党委的职能作用,兜起无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民政部门兜底管理社会组织党建的责任。要对接、联系直接登记和厅管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党员,让每一个党员找到归属感。要及时指导他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党的组织覆盖。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要紧密联系无党员的社会组织,及时发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他们加入党组织,同时,要加强社会组织中的群团工作;要加强领导,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将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尤其是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要通过区域组建等途径,通过社会组织联合会、行业联合会等现有社团组织平台,将区域零散党员集中起来,建立联合基层党组织,扩大覆盖面。对大量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途径,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率。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探索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和规律的党建工作新路子,以一流业绩,努力开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全省党建工作提档升级做出应有贡献。(李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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