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11月28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2016-11-11 10:41:16 作者:刘宇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1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太原举行。会议决定11月28日在太原召开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仁亮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副主任张建欣、田喜荣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高卫东组织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副主任周然、秘书长李仁和出席会议。

当天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42人,符合法定人数。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被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还听取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当天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4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立法条例〉的决定》《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处理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还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副省长刘杰,省法院院长左世忠,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列席会议。

上一篇:中央宣讲团在山西宣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下一篇:要保持党报党刊发行数量稳定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