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司法工作重大事项
2016-06-29 10:40:01 作者:李飞飞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6月28日,省人大召开《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监督司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办法》的实施,将全面提高我省的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六权治本”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司法公正度和群众对公正司法执法的满意度,全面提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自律能力。

在《办法》起草征求意见时发现,当前我省大量的司法工作在基层,基层司法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影响最直接,监督司法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因此,《办法》将规范的范围扩大到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这也将更有效地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腐败行为。

结合我省监督司法工作的特点,《办法》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旁听庭审、受理人民群众申诉等形式,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的程序和要求作了细化规定。其中,全省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将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对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具体监督的内容有12项,涉及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情况;司法机关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情况和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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