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要在违纪干部所在党委(党组)会上宣布
2016-03-30 09:24:00 作者:张晓鹏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3月28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我省改进处分决定宣布方式,处分决定会在违纪干部所在党委(党组)会上宣布,并扩大至中层干部。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宣布处分决定等各个环节体现“六项纪律”的要求。转变执纪理念,注重运用“四种形态”,把严明纪律贯穿在日常监督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3个方面形成新常态。纪律审查从“重点查违法”转向“重点盯违纪”,小病快治、小错即纠,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后即作出处理,将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执纪审理突出党纪特点,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实行“三核两问一告知”谈话新模式。改进处分决定宣布方式方面,处分决定,要在违纪干部所在党委(党组)会上宣布,并扩大至中层干部,组织参会人员谈教训、剖原因、明责任,力求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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