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提请审议
6月26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备受各界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刘恩、高振怀、乔家华,秘书长石岗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子兴,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股份合作公司由城市化中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演化而来,《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于1994年颁布实施,尽管早期具有创新性,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该条例不少内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
如何打破僵化的治理模式和依赖“房租”生存的产业结构?此次修法旨在为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发展提供立法依据。
此次常委会会议为期两天,多个法规案提请审议,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等八项法规修正案(草案)》等。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编制情况的报告等。会议还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