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每年增投1.3亿元支持社会办医
2016-05-06 08:52:13 作者:向雨航 深卫信 来源:南方日报

深圳对社会办医又出新的利好政策。5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近日深圳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推动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显示,社会办专科医院取得二级甲等资质的,可一次性获500万元奖励。《措施》实施后,深圳对社会办医年均增加财政投入约1.3亿元。据悉,该政策措施自2016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按照《措施》,深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办社康中心,放开社康中心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新建、转型、改制等方式,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等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措施》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独立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基因检测和疾病筛查等检查检验机构,并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对检查检验机构开展的达到认定标准的检查检验服务项目,在全市医疗机构互认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学科团队参与一、二级综合医院的转制,发展高水平的专科医院,提高医院等级水平。社会办专科医院取得二级甲等资质的,政府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社会办医疗机构被评定为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医学院校临床医学院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名医和高层次医疗团队、承办或组织开展高水平医学学术会议等,按照“医疗卫生三名工程”的有关政策和标准给予资助。

深圳还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办医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对于纳入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对本市医保参保人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财政按照“分类分级、支持专科、动态调整”的原则核定补助。

此外,《措施》相关政策还与2014年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进行了延续和衔接。明确了在《若干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置的社会办三级医院,通过医院等级评审取得更高等级资质,且提供不低于50%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可享受《若干规定》的有关支持措施。

 

责任编辑:谢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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