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部署,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近期采取多项措施,对财政专户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规范财政专户的管理。
据介绍,清理规范财政专户有4个原则:首先按照“管钱”与“管账”分开的原则,全区财政专户实行财政国库部门集中管理;二是坚决撤销开立依据文件废止和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政策已执行到期的财政专户;三是新开立财政专户必须报经财政部核准,杜绝随意开设财政专户;四是财政专户账务纳入软件系统核算,提高核算效率。
日前,财政部下发核准意见,对我区上报的2161个财政专户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同意保留使用财政专户507个,撤销373个,合并225个,待定10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