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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美年华谱写动人诗篇
记142名因公牺牲司法行政人
2016-04-05 11:03:59 作者:李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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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 文/图

“妈妈,爸爸是不是那颗最亮的星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院长张健辉去世后,他年幼的儿子会经常站在阳台上看星星。因为阿姨告诉他,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如果想爸爸,就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最亮的那颗,就是爸爸。

清明桃花雨,追思祭英魂。近3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有142人像张健辉一样,不幸因公牺牲。他们中,有为民调解鞠躬尽瘁的司法所长,有身患白血病仍坚守岗位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医务警察,有让无数个服刑人员迷途知返的监狱副政委……

他们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感天动地的壮举。但是他们用生命之脊,托起了社会安宁;用生命之光,点亮了万家灯火;用人生最美的年华,谱写出最动人的诗篇。

记30余本民情日记

在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所长李培斌的办公室总是最“热闹”的。邻居打架、两口子闹离婚、老人无人赡养……村民们怀揣着自己的“心结”,来到李培斌办公室找他调解,人多时甚至会在门口排起长队。

然而现在,李培斌的办公室却静悄悄的。一本记了一半的学习笔记摊开在桌上,血压计和降压药堆放在一旁,两盆绿植的叶子已经蔫得打了卷儿。一起待调解纠纷的当事人电话,被工整地抄录在台历上,时间永久定格在2015年10月14日。

2015年10月15日早晨,因过度劳累,年仅50岁的李培斌突发心脏病,与世长辞。

李培斌的徒弟鲁学虎说:“在师傅那儿,很多头疼的事情都可以调解。”在近30年的调解生涯中,李培斌逐渐摸索出一套调解法则,起名叫做“人民调解十法”,包括用情感染法、以柔克刚法、先守后攻法等等。他还总结出“三心三勤”的心得经验,就是耳勤、嘴勤、腿勤。有了“三心三勤”,再加上灵活运用“人民调解十法”,再大的疙瘩也能解开。

30多年来,李培斌成功调解了数以千计的民事纠纷,制止了上百次群体性械斗,使50多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和好如初,30多位遭受遗弃的老人得以安度晚年。在他的悉心关怀下,20多名失足青年改邪归正,60多名刑释人员和2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痛改前非,迷途知返。

在龙泉镇司法所墙上,至今仍张贴着李培斌的人生格言:心装百姓事,胸怀为民情。而这句话,正是李培斌一生的真实写照。

双脚踏遍城乡路,一肩担尽百家愁。与李培斌一样,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司法所所长刘荣贵总是把解决群众的难事当成分内事,不论贫富亲疏。

“5月22日,一天内奔赴无锡、苏州、张家港、常熟4个地方,看望了4个社区服刑人员;12月4日,对干部做普法讲座,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接待问询1000多人次,发放传单2000多份”……

这是刘荣贵的民情日记,一共30多本。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不忍卒读,因为这些日记永远无法再被续写。

2014年1月8日,农历蛇年腊月初八。18时许,刚放下饭碗的刘荣贵又顶着夜幕向外走去,他要去与外地来如皋的企业商讨筹建同业商会法律援助中心和企邻矛盾纠纷调委会事宜,还要和社区书记一同去找两名刚刚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谈话。

谁知他这一走,就再也没能回来。一辆急速行驶的电动车将他撞倒,经抢救无效去世。在他的口袋里,还有一份未能送出的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通知书。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9年,刘荣贵始终像“扒地草”一样服务基层,足迹遍布江安镇的每个角落。他先后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1127件,预防和避免“民转刑”案件105件;他接管的326名社区服刑人员、426名刑释人员,无一例重新犯罪;他还结对帮扶了21个困难户、7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累计捐款7000多元。

时常有人问刘荣贵:“这么大年纪了,你图个啥?”他回答道:“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并不是冲着什么荣誉去做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还有什么荣誉比老百姓的褒奖更高呢?”

高墙之内医者仁心

从警26年,他救治了无数急诊患者、成功处置了无数急危重症病人;他开创了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和治疗工作的先河,带领所医院每年诊治戒毒人员达2.2万人次。而他自己,却身患癌症,年仅46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013年9月6日。

他,就是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院长张健辉。

2008年,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确定为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专管所。由于有职业暴露的风险,一些人存在畏惧心理,张健辉却主动提出:“我要去当艾滋病专管大队这个大队长。”

十几年来,张健辉在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创了多个第一:第一次在所内医院手术、第一次总结制定了自愿戒毒治疗方法、第一次规范艾滋病所内治疗管理制度……

更令人难以忘怀的,是张健辉的一颗医者仁心。2009年春节期间,戒毒人员韦某因为艾滋病并发结核性胸膜炎伴大量胸腔积液,呼吸功能受损,病情日趋严重。张健辉放弃假期赶到医院对韦某实施救治。为尽快改善韦某的呼吸功能,减轻其痛苦,张健辉冒着可能被感染艾滋病的高危风险,毅然给韦某实施胸腔穿刺抽液术。“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事后韦某感激地说。

医术精湛、医德高尚,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警察、医生雷源泉也是一位人人信赖的好大夫。然而,让很多人想不到的是,这个每天为千余名服刑人员健康奔忙的医生,自己却是一名白血病患者。

2014年4月13日,雷源泉被病魔夺走了生命。在与病魔抗争的9年间,近3000个日日夜夜,每天100余人次的门诊量,雷源泉没有无缘无故地耽误一次工作,也没有延误一例病情。

作为一名医生,雷源泉把未成年犯当作自已的孩子一样对待。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未成年犯曹某突然发起高烧,并且神志不清。当时正值“非典”肆虐时期,曹某的病状与“非典”相似,更增加了人们的恐惧。每当检查、用药时,雷源泉总是亲自上前,打开口腔、观察淋巴结,与曹某面对面接触。

经过几天的精心治疗和护理,曹某恢复了健康。当他从他人口中得知雷源泉为他所做的一切后,非常感动。曹某对雷源泉说:“如果我真的得了非典,肯定会传染你的,你不该为我冒这么大风险。”

雷源泉笑着对他说:“我是个医生,也是个管教警察,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亲人,你的家人见你有病能弃而不管吗?”曹某过了许久激动地说:“能遇到你这样的好人,我当个犯人也很幸运。”

从警30年首次“脱岗”

2014年12月30日,寒风刺骨,四川省绵阳市殡仪馆庄严肃穆。四川省新华强戒所民警唐旭峰生前的同事、亲友以及曾经的管教对象等共200余人,自发来为他送行。看到他骨瘦如柴的遗体,不少人掩面而泣。

灵堂外,梧桐树叶在风中飘零。唐旭峰五年前曾管教过的戒毒人员罗某,从南充赶到绵阳。一进灵堂,就“扑通”一声跪在唐旭峰的遗像前,泣不成声。

罗某是个孤儿,偶然的机会开始吸毒,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被送到新华强戒所后,万念俱灰,自暴自弃。”罗某说,他甚至准备好了上吊的布条,打算一死了之。幸好,大队长唐旭峰及时发现,他的一席劝导给罗某带去了希望。

罗某说:“我的第一个生日是唐大队给我过的,吃的第一个生日蛋糕也是他送的。”出所回到老家后,因创业缺乏资金,唐旭峰主动借钱给他。如今,罗某的农庄已办得有模有样。

与唐旭峰一样,天津市滨海监狱副政委李凤亮,也深深铭刻在同事和服刑人员心中。

2014年1月3日9时30分,天津市滨海监狱首场防冲击演练如期举行。作为演练指挥成员的李凤亮却没有值守在他心爱的岗位上,这是他30年从警生涯中第一次“脱岗”。7个小时前,49岁的他积劳成疾,永远离开了监狱管理工作岗位和朝夕相处的战友。

在滨海监狱普通警察的眼中,李凤亮就是一座靠山。无论多么难办的任务交给他,他都能顶得上、干得了、拿得下。他工作起来特别拼命,忙起来一个月一天也不休息,几乎天天住在监狱。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时,他更是在监区里值了3个月的班,平均每天工作14个小时。

30年来,人们无法统计他到底唤回了多少迷途的羔羊,温暖了几多冰封的心灵。2011年,李凤亮在监狱党委和滨海新区司法局支持下创建了“滨海蓝天教育基地”,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衔接率明显提高。多年来,滨海监狱累计假释罪犯200余名,无一例重新犯罪。

像许许多多监狱人民警察一样,李凤亮有一颗火热的心。他关心同事们的大事小情,操心监狱警察队伍的建设,惦记着服刑人员的冷暖,却唯独没有想过自己。他为工作激情燃烧着,把光和热传递给了别人,自己的生命之火却渐渐熄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司法行政系统725人因公牺牲受伤

建议设监狱戒毒警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记者4月4日从司法部获悉,2013年至2015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因公牺牲142人,其中监狱戒毒部门112人;因公受伤583人,其中监狱戒毒部门516人。司法部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建议,为全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并成立中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英烈基金会,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抚恤工作。

记者了解到,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和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优待警的方针政策,多措并举做好因公牺牲、病故、伤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为解决因公牺牲、病故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家属的生活困难、解除伤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司法部近年来制定下发了多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牺牲病故人员抚恤工作的专门文件。其中,有关伤亡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抚恤的规定主要有:被认定为烈士的,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被认定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的,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死亡人民警察生前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给其遗属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士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因公牺牲和病故人民警察遗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为享受定期抚恤金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死亡发放丧葬补助费;为作出特殊贡献的牺牲病故人民警察家属发放特别抚恤金等。对伤残人民警察的抚恤规定主要有: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的伤残抚恤金,为符合相关规定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按月发给护理费等。

据统计,2013年至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累计为111名因公牺牲、1216名病故的在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遗属发放了相应的抚恤金,为382名因公致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办理发放了与其伤残等级相应的伤残抚恤金。

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也是做好抚恤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起,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先后为11225人次的因公牺牲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含烈士)申请发放5539.5万余元特别慰问金和6210万余元特别补助金,两项共计11944.5万元。

此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重大节日前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传送给因公牺牲、病故干警家属和伤残干警;为伤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解决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工具以及食宿费用,伤残人民警察配制假肢、轮椅等辅助器械的费用,乘坐境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等。(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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