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从“为官四要”到全面从严治党
从“为官四要”到全面从严治党:强基固本 民心为鉴
2016-06-29 10:34:24 作者:闵凌欣 何光锐 来源:东南网

“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造福一方就是造福于人民”;

“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如果想当官又想发财,那是十分危险的”;

“为官之德在于清廉。……凡利禄名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无明法不足以正纪纲,无纪纲就不能护公正,张道义”。

上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大潮涤荡八闽,一些领导干部面对诱惑,心旌摇荡,社会上滋生“为官多不廉”的偏见。时任宁德地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提出“为官四要”,对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摆正心态、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20多年来,这些真言灼句给予人们的警醒与鞭策,历久弥新。

从在闽期间的“为官四要”、“芝麻官”千钧担、青年干部四忌等,到如今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著述、文章和讲话,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观点一以贯之、一脉相承。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触摸到他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深远谋略,对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深邃思考,对党的肌体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深刻把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闽地有幸,曾为习总书记党建思想的发端、深化和拓展提供丰厚的滋养。闽人有为,全省党员干部牢记习总书记的教诲,同向发力、同心践行,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将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

然而,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是“虚功”,远不如抓发展那样易出“显绩”。还有一些人觉得,从严治党是一个两难选择题:过宽没有威慑力,如果有很多人闯“红线”,最终会法不责众;过严则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

面对这些错误认识,当务之急是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党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还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的作用。他还强调,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定期研究党建的制度。

2014年10月,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说:“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对从严治党提出八点要求,首要一点就是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同年11月,习总书记来福建调研时强调,从严治党要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典型引导和全面提高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时效性。

言者谆谆,听者诺诺。落实主体责任,擎起政治担当,福建做于细、成于严——

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省委书记尤权带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党建工作作出指示,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

2014年11月27日,我省举行首场设区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述职评议。讲问题不遮掩,讲整改不虚空。市委书记们的述职必须体现亲力亲为、示范带头,不得评功摆好、做表面文章,讲成绩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各位常委进行“一对一”的“点穴式”现场提问,113名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场测评。最后,省委书记尤权现场点评,点出基层党建的三大问题在于“‘不想抓’的态度问题、‘不会抓’的能力问题和‘无力抓’的条件问题”,一针见血,有的放矢。

“述职评议很扎实,充分体现了福建省委从严从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敏锐和责任担当。”中组部给予充分肯定。

此后,被称为“书记迎考”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成为一种常态。2014年以来,全省1100多名市、县、乡党委书记,年年进行述职,每年都有1万多名党员群众代表参加述职评议会。

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专项述职倒逼书记们自加压力,一场关于如何从严管党治党、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反思与整改由此发端。

农村“168”、社区“135”、非公企业“三五”、机关“1263”、国企“133”以及“六要”群众工作法……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机制在八闽大地遍地生根。针对基层党建的薄弱环节,我省制定9份全省性的意见制度,对党内组织生活、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效提升基层党建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我省开通全国首个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党员e家,在全国先行探索园区非公党建工作。中组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推广我省的经验做法。

营建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好干部成长起来了,培养出来了,关键还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终等于还是没有好干部。”“用人得当,就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也就是说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

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用人导向是政治生态的源头,把党和人民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是事关治国理政、事关民族复兴成败的关键问题。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冲破狭隘的地域观念,坚持“五湖四海”。在《摆脱贫困》一书中,他剖析“‘芝麻官’千钧担”“为官四要”,忠告青年干部要特别注意“四忌”:一忌急于求成,二忌自以为是,三忌朝令夕改,四忌眼高手低。他倡导“功成不必在我”,深刻揭示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全局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急功近利倾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991年9月13日,他在福建日报发表《念好新时期的“人才经”》,专门阐述自己的“人才观”,用“知、举、用、待、育”五个字,概括该如何识别人才、荐纳人才、量才授任、尊重人才、培养人才。

十八大以后,围绕如何培养、选拔好干部,习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他明确了新时期的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他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强调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些标准和导向,都构成“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核心要素。针对干部选任中“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的倾向,他强调用干部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打破论资排辈,改进考核方法。

习近平强调:“好干部成长起来了,培养出来了,关键还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终等于还是没有好干部。”“用人得当,就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也就是说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

构建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我省多措并举——

施行全国首个针对省直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办法。在考核方法上大胆创新,除省委全委会测评和评议外,还采用本单位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增加个别访谈、旁证考察等环节,并集中征求纪检监察、信访效能等单位的意见,最后进行综合研判。一位省直单位党委书记表示:“这样的考核民主、科学、全面,提醒我们不进则退,督促我们扬鞭奋蹄。”

另一项针对省管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制度创新,则突出“功夫在平时”。每年确定1-2类部门或1-2个专题进行考核,每年筛选10个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定期向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了解情况,提高考核准确性。“这个制度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对班子、干部日常情况了解不及时、考核不深入、应急走程序的问题,有助于把干部考准考实,充分调动干部踏实干事的积极性。”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我省运用一系列创新制度,筑起选人用人的“防火墙”——

对拟选拔任用的省管干部采取“两个提前”的办法,通过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定期分析干部制度等方式,提前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和一贯表现;在提请省委讨论决定时,提前征求分管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省委组织部对省管干部做到“四必谈”:省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谈1次;拟提拔、交流、免职、退休的省管干部必谈;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省管干部必谈;要求约谈的省管干部必谈。截至目前,已有500多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很多干部认为,个人的想法和诉求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组织反映了,情绪稳定了,积极性高了,同时也可有效防止托人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开展“7+3”专项整治,完成“裸官”和领导干部企业违规兼职清理整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两到三年内将基本消化完成;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全省共抽查核实省管干部1300多人。

“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实践是培养干部的“练兵场”,也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

我省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2014年启动“3个100”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程,选派100名“70后”县处级干部到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100名县乡干部到省直单位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从省直单位选派100名处级干部和20多名“80后”博士到基层挂职。开展省管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推荐800多名省管后备干部人选,目前正抓紧分类建立省管后备干部信息库,实行组织掌握、动态管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百人计划”、特支人才“双百计划”、台湾引才“双百计划”、名校优秀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我省以“海纳百川”的气度,广纳英才,为干部队伍的长远建设储备了大量高端人才。

有没有选对人、用好人,群众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干部群众对省委干部选任工作总体比较满意。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管党不力,必将失去民心;治党不严,注定被时代抛弃。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强调从严管党治党。他曾深情地说:“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铁腕反腐,不能不提宁德清房。面对阻力,他掷地有声地说:“这里有一个谁得罪谁的问题,你违纪违法占地盖房,为一己之私破坏了党的权威和形象,是你得罪了党,得罪了人民,得罪了党纪国法,而不是代表了党和人民利益查处你的干部得罪了你。”

1989年3月,宁德地委、行署出台“廉政12条”,规定“公务往来不收礼”“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等。一个多月后,又出台了“五项补充规定”。

从宁德“廉政12条”到中央八项规定,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强力清房到“打虎拍蝇”……站在历史的轴线上,我们可以鲜明地感受到习总书记对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一贯坚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近年来,我省以民心为指向,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

反腐“零容忍”,信访“零暂存”。自2015年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进行100%核查和处理,要求在3个月内办结,做到增量趋于零、存量逐件清。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已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

严肃执纪问责,护航精准扶贫。我省健全扶贫领域监管长效机制,下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等12种问责情形,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利、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我省下发专项工作意见,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六类重点问题,包括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虚报冒领惠农资金、侵占征地拆迁款等,一大批“蝇贪”“蚁贪”被查,群众拍手称快。

从严治党,从治理“四风”起步,也从治理“四风”延伸。从公款接待、公车使用、公费出国出境,到贺年卡、中秋博饼、网上礼券等,逐项整治。2013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44起,处理790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73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207人,全省通报798批1933起典型案例。

既纠“四风”,又查违纪;既拍“苍蝇”,又打“老虎”。一方面,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松。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677件,其中,查处厅级干部案件5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770件,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等一批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而“落马”。

另一方面,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实施廉政谈话和函询机制,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抓早抓小,一旦发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马上就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2014年至今年5月,全省共对15677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今年1-5月,全省谈话函询、轻处分及组织处理人数占总处理人数的88.04%,体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要求。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以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为主体,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通报曝光的制度链条,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2014年至今年5月,全省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207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0人次,作出组织处理和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1742人次。

一系列“组合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也让群众从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去年,全省群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上访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4%、29%;全省反映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了8.4%。

党心聚则民心振,民心振则百业兴。肩负着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牢记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福建正奋力前行在新的“赶考”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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