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近期,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对委厅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同时督促各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开展清理调整,进一步收缩战线,准确站位,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至3月10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完成再次清理调整工作。
此前,福建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已对省本级和市、县两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三轮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
此次清理,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上下一致、层层审核、逐级推进,确保清理调整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明确要求今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原则上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
经过四轮清理,福建全省共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4096项,其中:省本级议事协调机构数从204项精简到10项,精简率95.1%;市、县两级从14617项减少至715项,平均一个市(县、区)保留7.7项,精简率95.1%。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转变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发散等问题,有效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站位,集中力量抓好主业。(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