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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朝:各尽其责 形成合力 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落实
访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宋建朝
2016-12-21 15:39:05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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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宋建朝接受本网访谈

访谈主题:

各尽其责 形成合力

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落实

嘉宾简介:

宋建朝,男,汉族,河南洛阳人,1955年7月出生,1976年10月入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哲学学士,一级高级法官。现任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

历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部部长、法官管理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2014年6月任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宋建朝做客“在线访谈”,就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话题和我们及各位网友展开在线交流。宋组长,欢迎您!

宋建朝: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宋组长,首先请您结合驻农业部纪检组的工作职责,谈一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宋建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中央纪委批复,驻农业部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务院扶贫办四家单位。从这四家单位总体情况看,有几个特点:

一是事关国计民生,地位重要。农业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管全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国家林业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林业工作;中国气象局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国务院扶贫办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全国扶贫开发工作。四家单位涉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气象减灾救灾、扶贫攻坚,在国计民生中的地位重要、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用突出。

二是党员人数多。四家单位体量大、直属单位多、党员领导干部人数多,四家单位仅在京的工作人员近3万人,基层党组织1015个,党员17644人,司局级领导干部1135人。

三是战线长。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多、主管挂靠社团多、科研院所多。中国气象局实行行政业务垂直领导管理,机构链条长,从局机关延伸到基层气象台、站。国务院扶贫办扶贫项目多、扶贫资金多,工作对象覆盖全国贫困县区和贫困人口。

四家单位的上述特点决定了驻农业部纪检组在工作实践中,必须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本职工作做好。综合派驻以来,驻农业部纪检组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深入领会“四种形态”的政策要义、内在要求,推动工作转型,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

主持人:接下来,请宋组长具体介绍一下驻农业部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总体情况。

宋建朝: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一点是要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既是驻农业部纪检组的责任,也是农业部等四家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的责任;既是四家单位各级党组织的责任,也是各级纪检组织的责任。只有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才能推动“四种形态”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驻部纪检组向四家单位提出要求并传导了压力。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注重与综合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沟通。纪检组的组长和副组长,通过参加会议、专题座谈、约谈等方式,经常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务院扶贫办这四家综合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建议并督促党组要把管党治党落到日常工作中。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亲自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约谈,对一些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约谈,驻部纪检组要派同志参加,做到既要咬耳扯袖,更要红脸出汗。其次是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直属机关纪委的指导。我们认为,践行“四种形态”,纪检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适应。因此,驻农业部纪检组经常与各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沟通,就监督执纪中一些具体案例如何实践“四种形态”进行指导。提醒各级党组织要对干部情况多问多听多看,听到反映或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他们警醒、刹车。再次是压实综合监督单位中层“一把手”的责任。要求这些同志对党的纪律要心存敬畏,既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还要管好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履行好主体责任。现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下属部门监督执纪的责任意识都在增强。今年4月份农业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农展馆、中国农科院果树所、蜜蜂所发生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在会上表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要及时进行,该严肃处理的坚决严肃处理。

二是把握政策要义,正确运用“四种形态”。首先要守住“常态”。实践“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是关键,也是常态。因此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守住常态要和主体责任方共同落实。我们坚持平时见到小苗头就提醒,通过各种形式的谈话,包括提醒谈话、个别约谈、集体谈话、任职离职谈话、交流谈心,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针对性地体现组织的提醒和帮助。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办法,对反映问题线索笼统、可查性不强的举报件,一般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并探索推行“主体约谈”“领导背书”的方式,将部分谈话任务交由党组领导承担,由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与司局级干部函询对象谈话,既发挥党组主体责任作用,又使被函询的党员干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同时,纪检组也不是简单的一“函”了之,在发函询通知前,纪检组领导要约谈被函询人,请其认真对待、正确认识群众的反映,如实作出书面说明,并要求其将书面说明报送分管党组领导签字背书。

2016年1-10月份,我们对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四家单位司局级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共开展谈话函询165人次。由四家单位党组书记签字背书和谈话的24人,其他党组成员签字背书和谈话的54人。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对陕西省气象局选人用人问题的书面回复签字背书后,还将此问题在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并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中国气象局党组巡视组今年第二轮巡视的重点。一些接受函询的领导干部说,“感觉到了监督的强大压力。过去确实放松了一些所谓的小事小节,请部领导签字时觉得愧对领导信任,今后要更加严格自律”。签字背书和谈话的党组领导也认为,这样的谈话和签字背书可不轻松。一方面是责任,自己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压力,谈话之前需要再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引导和教育被函询的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

其次是准确把握“大多数”和“少数”。在运用第二种形态时,我们主要通过谈话讲清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大部分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的党员,主动说清问题,争取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如中国农科院有一位同志在拟提拔到纪检岗位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公车私用现象。经核实,确有其事。考虑到该同志态度较好,违纪行为发生时间较早,驻部纪检组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同时我们也坚持严格把关,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该同志不宜提拔的意见。运用第三种形态时,驻农业部纪检组针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问题,在认真核实违纪事实、与违纪人员反复讲清楚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从严处理。比如,农业部农研中心一名副主任,十八大之后,以出差调研名义公款旅游,并且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其他费用,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在查处全国农业展览馆馆长公款吃喝问题时,针对当事人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在坚持给予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还由农业部党组副书记余欣荣同志对他进行谈话,提出严肃批评并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要求提高认识、深刻反省。这些做法,既是严肃执纪,也体现了政策,对农业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也是警示教育。2016年前三季度,驻农业部纪检组共立案19起,处分29人(其中司局级干部21名)。在处分这些党员干部时,驻部纪检组都较好运用了第二种、第三种形态。

再次是严厉惩治“极少数”。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是实践“四种形态”的应有之义。驻农业部纪检组既不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也不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大事化小”,坚持依法办事。去年1月,驻农业部纪检组对农民日报社一名处长涉嫌受贿问题立案调查,当年6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今年5月,驻农业部纪检组对农业部兽医局一名副局长利用职权谋私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8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均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驻农业部纪检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度重视,对不收手不知止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坚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今年下半年,驻农业部纪检组严肃查处了江苏、陕西、宁夏、青海等4省(区)气象局多名领导干部借调研之机公款旅游、超标准住宿、收受土特产并违规报销领取出差补助等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处分干部10余人,其中,江苏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时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2名局级干部、6名处级及以下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局级干部提出严肃批评,并在驻农业部纪检组四家综合监督单位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运用“四种形态”的长效机制。健全与践行“四种形态”相配套的制度规定。驻部纪检组2015年印发《驻农业部纪检组向农业部党组提出工作建议暂行办法》,先后向部党组提出规范机关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领取专家评审费、清理规范借调人员、办公用房超标清理清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纪委书记、规范机关文件审批制度等6项工作建议。坚持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驻农业部纪检组通报廉洁从政情况制度。今年开始,驻农业部纪检组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驻农业部纪检组报告上年度个人用车、休假、房产、因公因私出国(境)等廉洁从政有关情况。制定印发《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司局级干部选拔任用征求驻农业部纪检组意见暂行办法》,截至10月底,驻农业部纪检组回复四家单位人事部门征求有关干部廉洁意见情况175人次,对7名同志提出暂缓提拔或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还先后对农业部年度考核评优、党内评先推优人选(支部)等情况进行廉洁审核把关,否决了9名个人和2个党支部的评优资格。

主持人:宋组长,请您结合驻农业部纪检组工作,谈一谈处置问题线索时怎样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宋建朝:在问题线索的处置过程中,我们深刻领会“四种形态”的内涵及本质要求,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线索处置中把握政策的能力。

一是严格按程序办理问题线索。我们对各类问题线索,不管事情大小都认真对待,不放过、不遗漏。这方面,驻部纪检组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2016年前三季度,驻农业部纪检组共接受反映各综合监督单位问题的线索举报1154件,按职责分工,驻农业部纪检组一室负责来信处理和案件审理。各类问题线索均汇集到一室,对属于我们监管对象的线索,由一室按照各纪检室的分工,分给各纪检室提出承办的意见。对不属驻农业部纪检组监督干部的问题线索,转至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办理;对反映部门业务工作问题的信访举报,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严格按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驻农业部纪检组建立了集体排查和处置问题线索机制,各纪检室承办问题线索后,认真分析情况,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建议,提交组长办公会议研究。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对具有可查性,且判断可能构成违纪的问题线索,采取初步核实的方式处置。对经过初核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问题线索,在征得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采取立案方式处置。对于经核查未发现违纪问题的,或有轻微违纪行为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驻农业部纪检组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办理的相关规定,尽量做到问题线索零暂存。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165件,初步核实60件,立案19件,了结142件。

三是根据线索的处置结果运用“四种形态”。比如,对谈话函询未发现问题的,原则上进入第一种形态,作了结处理,但要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承认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可以了结,进入第一种形态,但要视情况由驻农业部纪检组或委托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有关领导同志与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经谈话函询发现有重大疑点问题的,经研究可以转为初核,初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违纪问题的,根据情况,问题轻、态度好的,可以进入第一种形态或第二种形态。有严重违纪问题的,根据情况也可以进入第三种形态甚至第四种形态。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条规说话、看态度说话。如我们在对中国奶业协会一名副会长进行谈话函询时,该同志承认反映的问题都有不同程度存在。考虑到他认错态度较好,认识比较到位,且已退休多年,存在的问题也不是特别严重,决定由主管部门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并建议其本人辞去协会副会长的职务。对于一些问题性质严重、本人认识不到位的,则严肃处理。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中,我们还加强对工作不作为、不尽职尽责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追责。如在严肃处理农民日报社一位处长受贿问题时,同时对报社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原领导班子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不严格、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该所原所长、党委副书记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驻农业部纪检组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把握内在联系,既对“常态”“大多数”加强管理监督,又对“少数”“极少数”不迁就、不姑息甚至施以重拳,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格局。2016年前三季度,驻农业部纪检组共接收反映各综合监督单位问题的信访举报1154件,已处置问题线索544件,立案19起,处分人数29人(其中司局级干部21名)。运用“四种形态”处分党员干部数呈“金字塔”状,通过谈话函询红脸出汗的165人次;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22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的6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人。这个数据的分布,切实体现了四类情况按“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逐步递减的合理分布,有效地实践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主持人:宋组长,通过这几年驻农业部纪检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您认为效果怎么样?

宋建朝:应该说,驻农业部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更坚定自觉。这几年,驻农业部纪检组强化抓早抓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加大对一般性问题的处理力度,持续释放执行纪律从严从紧的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有了更深的认识体会,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对党风廉洁建设和纪检工作更加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定自觉,措施更加有力。

二是各综合监督单位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更有针对性。驻农业部纪检组践行“四种形态”,既对人,又对事。在发现和处理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中,找出了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容易发生的风险点,及时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交换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推动落实,推动了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同时使驻农业部纪检组的监督更加到位、监督效果更加优化。在驻农业部纪检组的建议和积极推动下,今年农业部在全国农业系统部署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国家林业局在全国林业系统部署启动退耕还林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规范系统内人事管理工作;国务院扶贫办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同财政部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些专项整治工作,既体现了各单位党组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找准了定位,知责明责尽责,也与驻农业部纪检组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相契合,放大了监督执纪的效应,扩大了监督执纪的成果。

三是驻农业部纪检组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的政治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而靠纪律管党治党就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果说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驻农业部纪检组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各种违纪行为,做到不同的问题以不同的方式处理,这些都为依纪监督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实践证明,“四种形态”是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的行动指南和工作指引,驻农业部纪检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不断实践。

主持人:宋组长,驻农业部纪检组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宋建朝: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我们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一起,共同把各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监督好、管理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践行“四种形态”重要意义的认识。“四种形态”是我们党监督执纪理念的创新,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驻农业部纪检组全体干部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运用“四种形态”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驻农业部纪检组今后要进一步探索方法,继续坚持从整体上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尤其要注意用好第一种形态,把监督执纪的功夫下在平时,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要严格执行纪律,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水平。驻农业部纪检组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勇于担当,敢于监管,善于监管,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为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持人:好的,谢谢宋组长。刚才宋组长围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详细介绍了驻农业部纪检组的实践做法、经验体会、实际效果等,与网友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非常感谢宋组长做客在线访谈演播室,也谢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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