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宁夏反腐的铿锵足音
2017-06-08 08:15:55 作者:裴艳 来源:新消息报

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多起,问责处理180余人,给予党纪处分40余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2.7万余件,初核1万余件,立案4000余件,处分3900多人,初核、立案、处分数比上届增幅均超过一倍以上;在全国率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督查1487个单位,发现问题914个,问责处理437人;实现对121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实现对119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宁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勇担当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督促全区27个市县(区)和89个区直部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落实签字背书要求,全面推行述责述廉和专题报告制度,将责任细化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个领导干部身上,做到全程记录、履职留痕。

(2)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

坚持每年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对单销号,督促整改。

(3)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余起

自治区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出台《宁夏纪检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5年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余起,问责处理180多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0余人,对8起典型问题通报全区。

纠四风

激扬清风正气

(1)率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2016年6月,宁夏在全国率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从制度破题,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查找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区共查出各类问题925个,党员干部主动报告并退还多报冒领差旅费、补助费和违规领取的各类津贴补贴等费用600多万元。

按照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督查面不得少于60%的要求,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交叉互查和专项督查。全区共督查1487个单位,发现问题914个,约谈提醒173人,问责处理4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收缴多报冒领和违规发放的资金51.75万元。

(2)清理涉及作风建设的规定办法7800多项对照中央出台的有关规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规定,及时修订完善。

通过“体检”“复诊”,全区共清理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办法7800多项,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400多项,修订完善2000多项,保留了5000多项,较好地解决了制度“带病运行”的问题。

惩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000余件

在全区推行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加强对市、县(区)和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工作力度之大、查处人数之多、影响震慑之强前所未有。

5年来,案件查办越显“零容忍”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000余件,处分3900多人,严肃查处了仇旭辉、夏夕云、张兴斌、郑新平、常利民、马占林、贺立仁、张国彦、李维国、王炜、左新波等一批区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

牢固树立查处严重违纪案件是政绩,抓早抓小也是政绩的理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000多人(次),对所有函询回复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未说清楚的进行“二次函询”,对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严重违反党纪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干部,注意区分情形,对本人主动交代问题、配合调查的依法依规从宽处理。共给予党纪轻处分2600多人,党纪重处分1300多人,组织处理3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300多人。

(2)剑指“微腐败”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制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督办方案》,确定海原等5个县(市)为重点督办地区,农资直补、扶贫救济、移民安置、农村低保4个方面为重点督办领域,乡镇和村两级干部为重点督办对象。先后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行动,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00多起,处理600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70多人,先后对80余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维护了群众利益。

悬利剑

发现问题强震慑

(1)完成16轮巡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完成16轮对121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如期实现巡视全覆盖,发挥了巡视利剑作用。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巡视某区属国有企业时,对2010年以来430个项目招标进行分析,发现3家招标代理公司承担了该公司90%以上的招投标工作,从中发现了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

……

巡视组采取与被巡视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广泛进行个别谈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查阅相关资料,统计分析各类数据等方式,从中发现一些异常情况,顺藤摸瓜查找问题线索。

(2)发现突出问题900多个

5年来,巡视组共发现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900多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将近1500个,移交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00余件。

(3)大力推进巡察工作

注重先行探索,把巡察作为巡视向下延伸的重要方式大力推进。2016年3月,自治区纪委集中安排部署市县(区)巡察工作,指导5个市和22个县(区)分别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办,组建巡察组89个。逐步构建起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015年至2017年,各市县(区)委共对160个乡镇、680多个部门开展巡察,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600多个,对12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强自身

打铁还需自身硬

(1)立“铁规矩”严格监督内控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始终坚持严抓严管,强化干部理想信念“补钙”,立“铁规矩”严格监督内控,自动“手术刀”“清理门户”,让监督者受监督,让执纪者先守纪、让问责者先担责。

(2)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200余件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和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移交和处置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十八大以来,全区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200余件,谈话函询60多人(次),给予党纪处分30余人,维护了队伍纯洁。 (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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